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八岔沟西铅锌矿3000吨/日采选项目尾矿库一次性筑坝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八岔沟西铅锌矿3000吨/日采选项目尾矿库一次性筑坝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12]2993号)文件要求,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现委托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完成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八岔沟西铅锌矿3000吨/日采选项目尾矿库一次性筑坝改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晓光 电话:189*****961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 玮 电 话:177*****024
邮 箱:*********@qq.com
四、工程概况
(1)尾矿库实际运行过程中,初期坝坝顶标高5m以下未按照原设计进行坝前排矿,实际采用库尾放矿,初期坝前淤积大量细颗粒尾砂并积水,尾砂含水率高,导致一级子坝发生位移,后期采用碎石桩+竖向气驱排渗进行治理;为进一步提高尾矿库安全性,对初期坝进行下游法一次性筑坝。
(2)项目所在地冬季漫长寒冷,不便管理,对现有初期坝进行下游法一次性筑坝,进一步提高尾矿库安全性。
(3)本次设计对原尾矿库进行改建,可重复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降低建设投资、减少用地规模、尾矿库闭库后可进行复垦,改建工程占地约20公顷。
总投资*****.01万元。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4、公示日期: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24日
公示发布日期: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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