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第二初级中学牌坊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孝昌县第二初级中学牌坊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孝昌县第二初级中学牌坊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孝昌县第二初级中学牌坊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第二初级中学(牌坊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昌发改〔2024〕1号、昌发改〔2024〕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昌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孝昌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孝昌县文华路以西、孙畈大道以南位置。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教学楼一栋(包含教学楼、食堂、报告厅、风雨操场),建筑面积为*****.1平方米;田径场*****平方米,篮球场2500平方米,门房140平方米,变配电房21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72个(含无障碍车位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150个;购置学生课桌椅2145套、教学一体机26套;配套供配电、给排水、电气、空调、道路、绿化、消防等附属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为孝昌县第二初级中学(牌坊中学)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6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1 合同估算价:*****.80万元 | |||||||||||||||||||||||||||||||||||||||||
2.3其他: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有)、相关附件等。②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1.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1.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或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作为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3.1.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查询对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和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搜索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搜索结果中点击企业名称,并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下载信用报告,提供带有“信用中国”水印、生成唯一的文件编号和报告核验码的信用报告(查询对象:投标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1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进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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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9日 | |||||||||||||||||||||||||||||||||||||||||
备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 “一网通投”改革工作方案》和孝感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对招标公告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4.1、4.2和5.投标文件的递交5.1、5.2 的补充说明: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 15日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1日08时3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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