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187号)、《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口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24〕218号)要求,现遴选6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招募4名特聘农技员,其中荔枝和淮山专业1名,热作栽培专业1名、蔬菜或植保专业1 名、畜牧兽医专业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依托现有农业示范区、良种繁育场、从事科研推广单位自有的示范基地、涉农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有土地承包合同。承担过省、部级示范推广项目任务的基地,同等条件优先。
特聘农技员:从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且在当地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人员中招募。
二、遴选条件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须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善于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有较强的接受能力,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培训、展示的基础设施等条件,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至少与 1 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 1 个农业推广部门合作;规章制度较完善,管理比较规范。愿意建立生产档案。
特聘农技员:支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在当地开展农技培训、指导、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包括示范户、脱贫户、普通农户)的种养技术水平,使经营主体、农户实现增产增收。
三、遴选程序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按照自愿申请、市级遴选,项目单位审定,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的程序,公示确认后统一竖立“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特聘农技员:按照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的程序。服务期限一年(从项目启动之日起一年时间)。
四、补助内容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确定后,对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展示所需的物资投入,如: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苗、种蓄禽、水产苗种等物资投入,以及开展观摩、培训、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活动,我中心给予一定的补助。
特聘农技员:按照项目规定,对特聘农技员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服务报酬,我中心将根据相应工作量、服务内容、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等给予相应补助。
五、报名材料:申请示范基地报名时提供申请书、基地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产权证或土地承包合同等复印件、示范试验方案、学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技术支撑证明(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1个农业推广部门合作)、规章制度;报名特聘农技员要携带填写好的申请表(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0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把材料报送到海口市大英菜街5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科。
附件:特聘农技员申请报名表
联系人:王绥干、陈胜;联系电话:0898-********
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7月10日
标签: 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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