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长清校区第二运动场建设项目施工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长清校区第二运动场建设项目施工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AZ012*****200107- | ||||||||||||||||||||||||||||||
项目名称: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长清校区第二运动场建设项目施工 1标段 | ||||||||||||||||||||||||||||||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长清校区第二运动场建设项目施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投标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或自2021年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25日(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且合同内容应至少同时包含塑胶田径场、人造草坪足球场和球类场地的运动场工程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25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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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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