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单位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云南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单位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单位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者相关备案证明。
食品来源要确保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如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食堂或食堂食品进行检查,供应商须全力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
供应的肉类产品及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符合招标人提出的合理的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家禽类食材、肉类食材需提供当天的检疫合格证明。
供应商按照采购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食堂。成交供应商供货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立即退货,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方的退货通知后,应于半小时内进行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因处理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交货换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采购方所购买的食品无论多少,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为采购方送货。
供应商必需指定专人负责长期送货,如需更换送货人员须提前通知采购方,并提供身份信息及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等合格报告,如更换人员未通知采购方,采购方有权不接收货物,不能及时交货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原材料)是卫生、安全的,并且完全符合相关部门的食品(原材料)管理规定及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我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
经营者相关备案证明;
3.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中核集团旗下中国核建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合格供应商;
5. 采购方所购买的食品无论多少,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为采购方送货。
6、如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食堂或食堂食品进行检查,
供应商须全力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7月13日 10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云南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7月13日 10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云南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
联系人:邓玺
电话:152*****849
传真:
电子邮件: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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