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理造价有限公司关于代理乐安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理造价有限公司关于代理乐安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关于代理
乐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依据乐安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受乐安县教育局的委托,对乐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2016-2019学年度)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FZDD-LZC-*******
(二)招标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供餐人数:15000人;采购预算金额:叁个学年度共2880万元。


项目名称

食堂供餐服务配送食品原材(辅)料及企业供餐的要求

服务期限

配送地点

固定单价(元)

乐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料采购

本项目配送的食品原材(辅)料为以下品种:食用植物油、调味品、猪肉(排骨)、禽肉、鱼肉、禽、蛋等食品原(辅)材料。各种食品原材(辅)料及企业供餐的具体要求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食堂供餐:2016 -2019年度食堂供餐(3个学年度)

乐安县辖区内16个乡镇的中、小学校(包括村完小、村小及教学点)

3.2元/人/天(另外0.8元/人/天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由项目所在学校自行采购时令蔬菜等给学生食用)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报价按每天每个学生3.2元(人民币)标准提供相关食材,每套固定价格每天每个学生3.2元(人民币),高于或低于3.2元/人/天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分一个品目,一个供应商只允许中标一个品目;如出现评标总分最高分有两人以上并列相同,则以技术分高者优先,技术分也相同且两人评标分并列最高,则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人。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供应商须国内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资质证明文件中放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6、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六)招标文件的购买:
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2016年8月22日 10:00前,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安县乐安大道133号),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柒万陆仟元整(576000元),在8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转入以下帐户(不含办事处和分公司的账户),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户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安县支行
帐号:****************1152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中标供应商还须缴纳人民币贰佰叁拾万零肆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乐安县教育局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50万在正常供货满一年无息退还,其余238万元中标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如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未按合同履约的,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涉及罚款的从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扣罚,同时中标供应商须于7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合同、配送货物签收单、乐安县当地纳税的发票等资料单据,以每月为周期进行价款结算。各乡镇中、小学校根据所配送的食品原材(辅)料数量及发票进行核实,经承办教师和学校领导签字后,由县学生营养办审核并办理货款及服务结算手续,从结算之日起一十五日内付清当月货款。
(十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乐安县乐安大道242号三楼(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斜对面)
电话:****-******* 邮箱:********5@qq.com
联系人:黎先生 137*****988
采购人:乐安县教育局
地址:乐安县迎宾大道
电话:0794- *******
联系人:郭先生 137*****292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00。


乐安县教育局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2016年7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原材料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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