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防群控科普体系能力提升的公开招标公告
群防群控科普体系能力提升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群防群控科普体系能力提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群防群控科普体系能力提升
预算编号: 00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群防群控科普体系能力提升
数量:25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群防群控科普体系能力提升项目,采购人拟建设上海市职业健康保护数字化展示馆,旨在为职业病防治事业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政府行政机构以及广大公众提供优质服务。该馆作为上海市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的基础支撑,将借助5G网络、虚拟数字人及数字化展示技术,打造一个三维仿真平台,将实体数字科技展示馆的丰富内容以数字化方式完美呈现于线上展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5、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第九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31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第九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投标人须保证为获取招标文件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4.《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投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有关文件和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可以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中的内容和操作要求实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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