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单项)痕迹检验、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42.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更改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0日 09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的方式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U盘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至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指定邮寄地址: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收件人: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须本单位人员签收)
联系电话:0412-*******
备注: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接收时间工作日8:30至16:30
8、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腾讯会议”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参加“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评标(评审)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评标(评审)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 海城市北外环路冉家桥西1000米路北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村委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守魁

电 话: 04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管理 鉴定服务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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