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富城校区、小学部操场及南校区体育馆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富城校区、小学部操场及南校区体育馆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富城校区、小学部操场及南校区体育馆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T-JL-*******

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富城校区、小学部操场及南校区体育馆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64.0568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4.0568万元;

6.招标范围:富城校区原操场四周草坪硬化,扩大操场使用面积,增设两个篮球场、一个羽毛球场;小学部操场原有人工草坪塑胶拆除,沥青混凝土铣刨后重新铺设草坪塑胶;南校区体育馆屋顶钢骨架除锈、刷防腐,原有墙面修整,增设吸音,内部增加LED屏幕,音响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

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8日止;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8:30起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6:00止;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4年7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办理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长春市第七十二中学

地 址:长春市一匡街615号

联 系 人:苏立超

联系电话:135*****802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鸣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路以北,人民大街西春宇大厦【幢】104号房

联 系 人:蔡博

电 话:157*****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博

电 话:157*****5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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