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awifi的智能支付系统招标公告

基于awifi的智能支付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基于awifi的智能支付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基于awifi的智能支付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均可前来参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基于awifi的智能支付系统采购

2.2项目编号:YT********455ZB

2.3实施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2.4项目规模:9.5万人民币(含增值税)

2.5项目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开发并上线使用

2.6比选范围:基于awifi的智能支付系统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3.1.2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3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参选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软件开发。(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1.5参选人需提供至少3份近两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主要运营商市级公司及以上实施过数据应用开发维护类、业务系统开发维护类业绩证明。以上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3.1.6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1.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参选人参选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由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参选人为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后续参选。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6年8月1日至 2016 年8月3日,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购买比选文件。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者需携带如下资料(具体内容详见5.3)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无法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者,请将5.3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内发送至电子邮箱:189*****653@189.cn。联系人:谢永清;联系电话:189*****653。纸质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申请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邮费采用到付形式。

5.3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如下:

(1) 报名人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格式见公告附件;

(3) 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4) 汇款凭证原件(网上汇款凭证截图亦可),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5) 潜在参选人信息表及相关复印件(如下),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潜在参选人名称

2

潜在参选人注册地址

3

潜在参选人联系电话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如有)

7

开户银行

8

银行账号

9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10

开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选1

需提供以下复印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

2、开户许可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以下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注:本表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5.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款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认可。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 30709 00002 6610

汇款事由:扬州电信awifi标书费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9时00分。

6.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为扬州市维扬路107号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综合楼南楼14层会议室。

6.3本次应答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5参选文件的语言:中文。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107号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永清

电 话:189*****653

电 子 邮 件:189*****653@189.cn

地 址:南京市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

邮 编:210003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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