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一期明月湖B#地块安置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一期明月湖B#地块安置房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JSA160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河区块综合改造一期明月湖B#地块安置房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慈发改审批【2013】2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新城河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 ,招标人为慈溪市新城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慈溪市新城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白沙路街道墙里村,东临东三环绿化带,南临北三环绿化带,西临规划二灶潭路,北临科技路;规模及合同估算价: 绿化面积20172.8平方米,工程建安造价约2060万元(其中绿化部分约1000万元);标段: 一个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道路、管线铺设、景观、绿化、安装等(详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具有3.1、3.2的资质且满足3.3、3.4的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3项目经理: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一名。(如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单位提供)

  3.4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外省市或部属单位调入浙江省企业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经过浙江省人事厅确认后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如以联合体投标的,由园林绿化单位提供)

  3.5投标人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的,项目经理和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可以由符合以上3.3、3.4资格要求的同一个人担任。

  3.6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的通知》(甬建发〔2014〕231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9]269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甬建发〔2014〕231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拟派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中用CA直接登录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2016年8月3日下午17时3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35万元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下午17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JSA16088。【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

  帐号:****************2

  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35万元,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24时前。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3 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投标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申请,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无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

  7.4投标申请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在开标前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7.5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新城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址:慈溪市开发大道1488号蓝海湾综合楼三楼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毛工

  电话: ****-******** 电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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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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