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第二集美学村”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大田县“第二集美学村”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第二集美学村”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田发改审批【202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39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大田县均溪镇玉田村;
2.2.项目建设规模:规划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78公顷,包括玉田村部及其西边仙亭山公园部分山体用地,主要对学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整体环境整治、森林课堂遗址复原,新建公共服务设施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东入口提升改造 2000 平方米、南入口整体提升改造 3000平方米;嘉庚广场提升改造 2400平方米、休憩广场提升改造700平方米;新建仙廷酒店至白岩山南路道路 1850 平方米(消防通道),拓宽改造村道 4100 平方米(内部消防通道),新建石板路及修复 2800 平方米,人行道块料铺装提升改造 6000 平方米,生态停车场 1500 平方米;建筑风貌优化 ***** 平方米,农田整治 ***** 平方米、绿化植被 ***** 平方米;历史风貌建筑修缮 4127 平方米;大田博物馆 (总建筑面积3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 2020.5平方米,地下 979.5 平方米,建筑局部二层,建筑最高点高度 12 米);坡道电影院\游客中心(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3966平方米,地上三 层,建筑高度 25.95 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商业街区(总建筑面积 5217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185.36 平方米地下车库不计容面积:2032.08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服务驿站(6个驿站合计建筑面积584平方米,地上一层);配套休闲游憩设施、历史水系整治、排污沟整治、环卫设施、消防设施、监控安防设施、电气管线、智慧旅游信息服务平台、解说教育系统等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详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绿建设计,室外总体附属工程设计,专项设计(包含门窗、幕墙、钢结构、抗震支架、基坑支护等等专项设计)和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②施工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图)所载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施工;③采购范围和内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④其他: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如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配合第三方服务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095日历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第一期工程工期要求为730日历日;第一期工程实施范围为:东入口至国民学校以南部分区域和消防道路工程(白岩山南路延伸段),具体范围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第二期工程由发包人制定实施计划,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制定的实施计划执行,第二期工程开始工作及完成工作的时间必须满足发包人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建筑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本工程开工后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②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7月16日 23:59:59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8月1日 08: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1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
8.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号1幢,邮编:******
电子邮箱:fjxtct@163.com
电话:138 5088 0770,传真:/
联系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一楼,邮编:******
电子邮箱:dtmh2021@163.com
电话:0598-******* / 188 5988 3987,传真:/
联系人: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0 6579 287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二楼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0598-********
招标公告.pdf |
授权委托书.pdf |
******大田县“第二集美学村”保护与利用项目可研(最终)(1).docx |
第一部分第二集美学村初设说明书********-打印版A3盖章版.pdf |
第二部分大田“第二集美学村”-概算书汇总0627-打印版A4盖章版.pdf |
[E350*****011001*****001]大田县第二集美学村保护与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SMZF |
招标正文.doc |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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