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巴拉贡镇、呼和木独镇街巷硬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杭锦旗巴拉贡镇、呼和木独镇街巷硬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CHZ0249

一、招标条件

依据 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局 以杭发改发【2016】374、322、375、323、354号文件批准,拟建设本招标项目杭锦旗巴拉贡镇、呼和木独镇街巷硬化工程,招标人为杭锦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紫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备案号:2016GCHZ0249

2.2建设地点:杭锦旗巴拉贡镇、呼和木独镇

2.3建设规模:巴拉贡镇巴音恩格尔嘎査三社砂石路街巷硬化10.232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路基宽6.0米,路面宽6.0米;呼和木独镇东红柳一社、福茂西村三社、倒洋口四街巷硬化工程为4.549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为6.0米,路面宽度为3.5米;呼和木独镇大套子村街巷硬化工程为24.551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基宽为6.0米,路面宽为4.5(3.5)米;巴拉贡镇山湾七社、朝凯四社、旧萝卜召一社

街巷硬化工程为4.351公里,其中:山湾七社1.319公里,朝凯四社1.173公里,旧萝卜召一社1.3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6.0米,路面宽度为3.5米;巴拉贡镇乌吉尔嘎查砂石路街巷硬化48.029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路基宽6.0米,路面宽6.0米。

2.4项目总投资额:2692.9594万元

2.5监理服务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8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14日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7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四控、三管、一协调”等内容监理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的企业或独立法人资质,近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有一项合同(不限金额、不限规模)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本项目需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本单位注册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总监。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4 信誉要求:近年(2013年-至今)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5 财务要求:近年(2013年-至今)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函),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gov.cn/)。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29日至 2016 年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投标人报名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武装部西侧办公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彩色复印件)

(7)拟派项总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原件;

(8)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监理合同原件;

(9)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10)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要求:

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尤其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锦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邮 编:017400

电 话:****-******* 137*****153

联 系 人:郭曙东

招标代理:鄂尔多斯市紫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

邮 编:017000

电 话:137*****889

联 系 人:解云峰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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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紫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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