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天心分公司物资预拌干混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天心分公司物资预拌干混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城建/一公司/长沙天心炮院西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2024-07-10 12:15:47
投标截至时间:2024-07-18 11:00:00
内容: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天心分公司
物资(预拌干混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01-CSTXQ044-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长沙京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天心分公司。本项目所需的 预拌干混砂浆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2.5 公司类文件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铁建长沙天心炮院西项目一期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天心大道,总建筑面积约为 ******.0 ㎡,地上建筑面积约为******.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0 ㎡,包含 12 栋住宅、车库及相关配套等。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包段,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包段报名投标,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4日,每日8: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长沙天心分公司设备物资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24年7月18日11时00分前。
7.2 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九峰村委会办公大楼2层。
7.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1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快递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天心分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天心分公司
联系人:高松
电 话:193*****691
2024 年 7 月 9日
附表1
1. 招标物资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干混抹灰砂浆 | DPM5.0 | 吨 | 3000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天心分公司 | 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282号 | 需用数量仅为投标报价依据,结算以最终供货量为准。 |
2 | 干混抹灰砂浆 | DPM10.0 | 吨 | 2000 | |||
3 | 干混砌筑砂浆 | DMM5.0 | 吨 | 2000 | |||
4 | 干混砌筑砂浆 | DMM10.0 | 吨 | 1000 | |||
5 | 预拌干混砂浆 | DSM15.0 | 吨 | 1000 | |||
合计 | 9000 |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100万方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段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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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包段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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