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全密度二装置除尘提质改造项目除尘脱粉系统采购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全密度二装置除尘提质改造项目除尘脱粉系统采购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4-07-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全密度二装置除尘提质改造项目除尘脱粉系统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法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除尘脱粉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购置除尘脱粉系统三套。项目基础设计已经批复,资金来源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拨款,资金已经落实,已经到设备采购阶段。本项目为依法招标项目。
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厂区内。
项目概算:821.356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780万元。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增值税、运杂费、包装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卧库或需方现场。
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月(实际按中标人承诺的交货期为准)。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货物到达合同约定地点开箱验收合格后,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财务挂账后付50%;除尘脱粉系统投用通过性能考核合格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凭出具的安装调试合格报告单付40%;留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18个月或安装调试合格运行12个月,先到为准)满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付清。大庆石化公司财务规定: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标的额为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时,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
联系人:赵生利,0459-*******。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张敬柏;联系方式:0459-*******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除尘脱粉系统 | 套 | 3 |
本项目拟对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全密度二装置除尘提质改造项目除尘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方应对所提供整套系统的设计、制造、性能、交付负全部责任,并提供培训、现场指导安装、试车调试和性能考核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全密度二装置除尘提质改造项目除尘系统招标询价书》、《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全密度二装置除尘提质改造项目除尘系统招标技术要求》。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3.1、脱粉器设备进口与料仓下料管线连接,设备出口与缓冲料斗上法兰连接,设备系统不能影响现场设备布置,不做大调整。能够保证下料顺畅,不影响包装生产能力,保证连续包装的稳定性。脱粉器系统停机不能影响下料,能实现自动控制。脱粉系统不启动运行时,不影响下游包装线正常工作,脱粉器系统可以正常下料,仅没有脱粉功能。现场具体安装尺寸,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到现场勘查,以现场实测结果为准。
2.3.2、脱粉系统产生的含粉尘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脱出的粉尘中粒料含量<0.04%WT,排空气体中的粉尘含量不得超过10毫克/立方米,废气最终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排放标准》(GB*****-2015) 要求。废气排放管道上设有取样口,采样位置便于操作,采样点设计执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中规定。
2.3.3、在停用装置在用的淘析器后,脱粉效果必须能达到30ppm以下。检测标准采用FEM 2482 Type A或ASTM D7486标准。中标人负责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的FEM 2482 Type A或ASTM D7486标准检测费用。
2.3.4、其他内容详见《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全密度二装置除尘提质改造项目除尘系统招标询价书》和《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全密度二装置除尘提质改造项目除尘系统招标技术要求》。
如果询价书、技术要求与招标方案不一致,按招标方案执行。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中标厂家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和聚烯烃部进行详细技术对接和签订技术附件。
2.4.2、踏勘
2.4.2.1踏勘时间:招标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第三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具体见招标文件;
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化工区西门;
联系人:赵生利:138*****818;
投标人(申请人)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并对踏勘现场后自行做出的判断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的潜在投标人将视为自愿放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不点名,不签到,按时出发,请参加踏勘的潜在投标人注意自身信息的保密。
2.4.2.2踏勘问题的提出与答复
踏勘后现场提出,现场解答。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外品牌代理商投标。如制造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有效的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用于聚烯烃(聚乙烯或聚丙烯)装置气力输送下游脱粉系统(安装位置在包装料仓与包装机之间),单套处理能力不低于40t/hr(粒料),开车成功运行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2个(一个合同算一个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用户使用业绩证明。有效业绩证明内容包括投用时间、设备型号及规格、数量、处理能力、脱粉器的工作方式。如合同不能体现设备型号、 数量、处理能力等内容,要提供技术协议。
3.4、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以往供货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因供货产品原因出现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未有在同类工况应用中的失败案例。安全、质量事故和失败案例以使用单位公司及国家政府部门出具的公告作为认定依据。
3.5、企业信誉: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7-1016:00:00至2024-07-15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07-31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张敬柏;联系方式:045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邮政编码: ******
电 话:0459-*******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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