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2024年度劳模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2024年度劳模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劳模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项目

套餐组合

每份套餐组合价值不低于(元)

供货时间

备注

1.元旦春节慰问品

(第一批)

1.5KG大米(必备)

2.5L非转基因食用油(必备)

3.其他(自由搭配)

500

2024年1月15日左右

“其他”类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米、面、油、蛋、奶、水果、干果、月饼及日常生活用品。

2.中秋国庆慰问品

(第二批)

1.5KG大米(必备)

2.菌菇类干货(必备)

3.其他(自由搭配)

500

2024年9月10日左右

“其他”类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米、面、油、蛋、奶、水果、干果、月饼及日常生活用品。

三、采购要求

1.投标报价时须写明每份套餐组合包含的产品品牌、规格、数量,且每份套餐组合市场价不低于500元。

2.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开票价格以及包装、快递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慰问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生产日期应在2个月以内,保质期应不少于6个月。其中月饼的生产日期应在配送前10天以内,保质期不少于45天。水果类应标注采摘日期,且能提供保证其新鲜品质的存储条件。

4.中标后按照采购方规定的期限以顺丰快递形式分别寄至劳模家里。

5.每份慰问品包装箱正面要贴上“集美区总工会慰问”明显标识。

6.每份慰问品需附上一封慰问信。

7.开标当天将两份套餐组合样品分别封箱打包到开标现场。(样品请勿张贴任何公司标识)

  四、供应商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4.供应商须提供本地化服务。如未在厦注册营业执照的,须在本地设立分公司、项目部、办事处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1.一次性书面报价,不得变更。所报价格为含税开票价格,且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

  2.报价须附上以下材料:

  (1)报价一览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完全响应投标要求的承诺函;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2);

  (5)严重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可登陆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材料须加盖公章;(登录入口详见附件3)

(6)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cgp.gov.cn/)查询,材料须加盖公章;(登录入口详见附件4)

(7)每份套餐组合产品开标前5天在大型商超的购物发票(清单);

提醒:以上(1)-(7)材料缺一不可,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标书。

3.以上投标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密封装袋后在开标当天送至集美区岑东路168号区总工会408会议室。

  六、项目预算和最高控制价

1.总预算:鉴于劳模关系存在转入、转出等因素,每批采购份数暂按142份计算,涉及总预算14.2万元,最终费用以劳模实际人数据实采购并结算。

  2.最高控制价:500元/人/份(含顺丰快递费)

  七、报名及开标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4日17:30前

2.开标时间:2024年1月5日下午15:30

3.开标地点:集美区总工会408会议室

4.定标方式:本项目当场开标,由评标小组成员以投票形式决定,如票数一致,以每份组合市场价高来决定,如市场价一样,以现场抽签结果选择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赖女士 0592-*******

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

2024年1月2日

标签: 劳模慰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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