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网络中心电子督学教室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财经大学网络中心电子督学教室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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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疆财经大学网络中心电子督学教室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TZY2024-CJDX-0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财经大学网络中心电子督学教室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0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财经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学校新建教学楼的 99 间教室安装电子督学系统。通过在教室配备专用
摄像机,同时借助专业拾音设备、音频处理设备实现对课堂教学音频资源的采集和处理,利
用巡课平台对各个教室的教学资源进行录制、存储、展示和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财经大学网络中心电子督学教室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财经大学网络中心电子督学教室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
小型、微型)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
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
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
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22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
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网络中心电子督学教室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4-CJDX-003
项目名称:新疆财经大学网络中心电子督学教室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学校新建教学楼的 99 间教室安装电子督学系统。通过在教室配备专用
摄像机,同时借助专业拾音设备、音频处理设备实现对课堂教学音频资源的采集和处理,利
用巡课平台对各个教室的教学资源进行录制、存储、展示和管理。
标项名称:新疆财经大学网络中心电子督学教室升级改造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督学巡课系统、流媒体服
务主机、拼接屏(含解码器)、球机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7 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6.采购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
小型、微型)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
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
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
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
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
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
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标书;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
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
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
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95763; 3.供应
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
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
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
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
(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
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
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
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文件电子标书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
定为 30 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
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
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
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财经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中路 449 号
联系方式:0991-7843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
联系方式:13899816163、1809694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新丽、王梦捷
电 话:13899816163、1809694071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财经大学相关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财经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中路 449 号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0991-7843541
电子邮件:12548588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
联 系 人: 陆新丽
电 话: 13899816163
电子邮件: 12548588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督学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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