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宁城县水库灌区管理局监控设备询价预审公告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水库灌区管理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监控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监控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6】00646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2016—H09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监控设备采购1详见招标文件95168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或经销企业。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 本公告第三条内容系资格预审网络模板,无法与本采购项目资格审核方式同步变更,故本公告第三条内容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相应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以及在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及询价文件为准。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需要提前报名,按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报价资质、报价资料、报价文件直接报价。同时按后附格式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1、以下资质原件及盖报价企业公章的复制件一份: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④安防资质证书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有效备案证书; 2、供应商所在地或宁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法定代表人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报价企业公章的身份证复制件一份;委托他人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后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报价企业公章的身份证复制件各一份。4、报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附);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08月04日至2016年08月0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11:30—12:00时,下午 2:30—3:0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三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口西侧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于淼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水库灌区管理局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
邮政编码024200
联 系 人靳维山
联系电话139*****887
相关附件: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7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库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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