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24年省级指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方案
纳雍县2024年省级指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方案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两国有林场: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24号)、纳雍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年初预算的通知》(纳财预〔2024〕140号财农5号)文件精神,纳雍县2024年选(续)聘生态护林员5190名,其中省级生态护林员2865名,投资2865万元。根据全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结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需要,按照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的《贵州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黔林湿函〔2021〕99号)、《纳雍县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纳就领办发〔2022〕1号)并结合纳雍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实际,特制定《纳雍县2024年省级指标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方案》。
一、纳雍县2024年生态护林员聘用任务指标情况
2024年,全县共落实生态护林员5190人,其中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指标生态护林员1460人,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指标生态护林员2865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生态护林员865人。
二、选聘原则及条件
1.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所有生态护林员必须是现有脱贫人口,确因脱贫人口无法履职的,可将选聘范围适当扩大到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在自愿的基础上一户至多选聘一人担任生态护林员。
2.要求具有劳动能力,适合野外巡护工作,原则上以男性为主,女性为辅,年龄一般在18-60周岁之间。续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并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3.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4.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要严格选聘流程,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初选、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等七个环节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三、工作要求
各涉及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本次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纳雍县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按时报送选聘人员名单到县林业局汇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力度,对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负全责,要搞好业务培训,落实管护责任,按照生态护林员选聘要求,准确掌握生态护林员动态信息,精准审核,不能出现死亡、重残不能履职、大病后不能履职、在校生、非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自行稳定就业、岗位重叠人员履职生态护林员,对选聘后申请离职的生态护林员要立即更换。
四、时间节点
各乡(镇)、街道完成公告、申报、审核初选、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等程序,将2024年生态护林员名单(含表)报县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站,联系人:杨益,联系电话:138*****925,电子邮箱:*********@qq.com。管护补助协议签订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月管护费800元,年管护费*****元/人(其中400元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发放)。
纳雍县林业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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