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凤凰学校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凤凰学校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有一批资产,购置于2007-2017年,共*****件,原值*******元,其中固定资产361件,原值*******.4元;无形资产13件,原值******元;图书*****件,原值******.6元。该批资产因已计提完折旧(摊销)且无法继续使用,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要进行报废处置。该批资产含有无形资产、书籍类资产、单价大于20万元的资产,本次申报原值总和超过100万元,我校已委托第三方出具技术鉴定报告。
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蔡雄水
联系电话:0755-********
特此公示!
附件:资产处置审批表
深圳市宝安区凤凰学校
2024年7月10日
(资产处置)凤凰学校资产处置申请单2024-06-2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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