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垃圾压缩站废旧轮胎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垃圾压缩站废旧轮胎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垃圾压缩站废旧轮胎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处置人 | 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处置内容 | 废旧轮胎,详见报价响应表。 |
处置地点 | 成都高新中和静脉家园:双流区天府建材城西南侧340米; 武侯区城市资源处理中心:武侯区三环路辅道与太平寺西路交叉口北120米。 最终以处置人实际需求为准。 |
处置期限 | 合同期限为 1 年。 |
资格要求 |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竞价人应具有搬运、清运物质能力。 (3)本次处置不接受联合体。 |
响应文件组成及主要内容 | 1、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若为个体经营户,则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响应表。(见附件) |
响应文件要求 | 1、份数:一份,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在截止时间签送达处置人处。 2、签署要求: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 10:00前 2、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国际G座13楼。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响应表,处置人将拒绝接收,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
竞价终止 | 递交响应文件的竞价人不足2家时,处置人终止竞价处置并重新组织竞价。 |
评审 | 1、不公开开标及唱标,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统一开启响应文件。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附资料不清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报价不唯一的、报价响应表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不得补正,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评审价:报价存在计算错误的,评审小组进行修正,若修正后的报价小于报价响应表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则评审价以报价响应表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若修正后的报价大于报价响应表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以修正后的含税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4、经评审,在竞价人资格条件、质量和处置能力均能满足竞价公告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按照报价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最高价作为本次竞价的成交竞价人。 |
处置限价 | 最低限价为*****.00元(含税),单项(单价)最低限价详见报价响应表。 竞价人报价响应表中填报的金额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应否决其响应。 |
合同价款及 支付方式 | 1.废旧物资数量的计量 以现场废旧轮胎实际数量向竞价人清点移交,移交数量必须由处置人经办人员以及竞价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称重方式以处置人地磅数据为准;竞价人自行到处置人指定地点回收废旧轮胎,竞价人所配置车辆长度不超过10米、宽度不超过2.8米、高度不超过4米 2.处置价款的支付 经双方确认废旧物资数量后,竞价人需当天在将处置物运离堆场前,将本合同处置价款一次性支付处置人指定收款账户,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否则处置人将拒绝竞价人将处置物资运离堆场。 结算价款=∑(双方确认的废旧物资重量×对应合同单价)。 3.双方办理完成结算且竞价人足额支付了相关处置款项后,竞价人依据转账凭证和物资出库单(经处置人签字确认)向处置人申请开具发票(暂定税率13%)。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竞价人自行踏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无论竞价人是否进行了现场踏勘,竞价人均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竞价人被认为已在本项目响应阶段进行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了本项目情况,且已在其响应报价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踏勘地址:1.成都高新中和静脉家园:双流区天府建材城西南侧340米。联系人:芮先生182*****079;2.武侯区城市资源处理中心:武侯区三环路辅道与太平寺西路交叉口北120米。联系人:肖先生 182*****251 |
联系方式 |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中海国际G座13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 |
附件 报价响应表
报价响应表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含税控制单价(元/吨) | 含税报价单价(元/吨) | 含税控制总价(元) | 含税报价总价(元) | 备注 |
1 | 废旧轮胎 1100R20 | 吨 | 46.2 | 1450.00 | *****.00 | 税率暂定13% | ||
合 计 |
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最低限价为控制单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本次竞价为物资的整体处置,竞价人需对每项进行报价。
(三)竞价人需提交密封文件,报价单价金额不得低于物资的控制单价。
(四)处置方处置的物资可能存在残缺、部件不齐,实际清点时无论物资是否完整,竞价人所报最终单价均不得作任何改变。
(五)处置方不保证所处置的物资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无论竞价人将物资用于何种目的,处置方均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六)报价要求:项目报价为竞价人支付给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废旧轮胎收购价(含税),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价人全额负担,包括:前期踏勘、清点结算、拆卸、包装、运输、保险、竞价人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等)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七)竞价人负责在提货地点对物资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如物资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竞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处置方不负责物资的包装。必要时,竞价人可在装运前对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竞价人装运物资时,须听从处置方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资。
竞价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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