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6#脱硫脱硝装置增加备用系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项目编号:SJZBJH07010024G042V2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临汾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
6#脱硫脱硝装置增加备用系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140100093
6000263001)为企业自主采购自愿公开招标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山西焦煤电子
招采平台(入口一)(https://new.sxccdzzcpt.cn)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
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环大气[2024]5号文件提出的:“通过建设备用设施
或多仓室改造等措施有效减少治理设施检修时污染物排放”等环保要求,拟对
焦化厂现有 1#-
6#焦炉烟气脱硫脱硝5套装置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焦化厂 1#-
6#焦炉烟气脱硫脱硝5套装置增加引风机备用系统;2#-
3#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增加备用脱硝塔(SCR脱硝工艺);1#-
6#装置稀释风管线优化改造;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改造。本次项目要求
NOx排放限值为:40mg/Nm³(标况,干基,基准8%)。
2.2项目编号:SJZBJH07010024G042V20。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一、001第一标段:投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职业卫生、劳
动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节能专篇)、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到
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整体工程的设计(包含地基
处理)、部分材料供货(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外其余均有投标人供货,
具体依照技术要求总则第(十五)条执行)、施工(包含桩基施工、非标设
备制安)、排障(含地上、地下排障)、安装、检测(含桩基检测)、调试
、试运行、168小时性能测试(配合)、在线指标达标、消缺和最终交付及施
工前界区内影响新建装置建设的建构筑物(含基础)、设备、管道的拆除恢
复、施工产生的固废、危废处置及保护等相关措施等所有工作;岗位人员的
培训、培训教材的编制、操作手册、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电气规程、仪表
规程等相关规程、手册的编制。
2.4工 期:15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山西省洪洞县明姜镇山西焦化生产区。
2.6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焦炉烟囱烟气脱硝脱硫技术规范SCR
脱硝+氨法脱硫》等国家及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环境工程
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
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应当具有相应的项
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环保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化工工程或机械工程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
且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
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
须具备至少一项烟气脱硝工程设计业绩或烟气脱硝工程施工业绩或烟气脱硝工
程总承包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3.4.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
投标人不属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
业(由招标人自行核实)。
3.5其它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 2
家(含);(2)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 的人员担任;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
约束力;
(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
位,牵头单位对工程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等总负责。联合体
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牵头人,
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提交;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
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其他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响应文件的加
密和上传。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 7 月10 日 18: 00 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
18 :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入口一
)(https://new.sxccdzzcpt.cn)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通过“采购执行-
我要参与”栏目参加投标,对于划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
慎重选择标段,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人在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获取时间内完成
文件下载的将无法参与投标;平台使用费缴后不退。
4.4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
台客服电话:4000016188-1联系咨询。
4.5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先在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注册,详
情请查阅主体库网上注册指南;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山西省)“数字证书交叉互认”栏目(http://prec.sxzwfw.gov.cn/caj
chrpt)。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31 日 9: 00(北京时间)
5.2递交方法:投标人登录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入口一)(https://ne
w.sxccdzzcpt.cn)进入“我的项目”→“递交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后使用平台绑定的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递交。
5.3递交地址: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入口一)(https://new.sxccdzzc
pt.cn)。
逾期递交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
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31 日 9: 00(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通过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入口一)线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
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提出异议的联系方式和渠道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5536795795
邮 箱:315982463@qq.com
代理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102号文旅大厦A座4层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4000016188-2-20
邮 箱:sjzbjgz@126.com
9.2.异议渠道
提出异议的渠道: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山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登录山
西焦煤电子招采平台(入口一)(https://new.sxccdzzcpt.cn)进入“采购执
行”→“异议渠道”→“异议管理(投标人)”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5536795795
邮 箱:315982463@qq.com
代理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102号文旅大厦A座四层
联系人:朱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4000016188-2-20、4000016188-2-83
电子邮件:sjzbjgz@126.com
项目经理:【朱瑞峰(签名)】
代理机构:山西焦煤集团招标有限公司(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