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空调维修维保项目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空调维修维保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Y竞谈(2024)01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空调维修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具体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对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空调进行维修和维保,每年两次,包括室内、外空调机清洗、添加氟利昂、管道、线路检修、试运行等,确保其良好、安全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名单及失信黑名单;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312

3.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需提供资料

(1)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或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使用),(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简易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复印件)。

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4.售价:伍佰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科教城信息产业园研发楼311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19-********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科教城信息产业园研发楼3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

2.供应商有在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前应重点阅读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合同条款、收费等重要条款,并有权当场终止报名或购买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实验中学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定安中路12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 138*****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150*****090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

(采购人):

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采购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需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使用)

(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采购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需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竞谈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投标单位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审核情况

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或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使用);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 被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带*项为报名单位必填项;审核情况由代理机构审核、填写,签章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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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空调维修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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