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沭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沭阳县农业农村局就沭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
(二)采购需求:
标的 | 主要用途及功能及参数要求 | 估算价(万元) | |||||||||||||||||||||
分包一 | 含噻唑锌或噻霉酮成分农药 | 采购药剂防治水稻细菌性条斑病,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2024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内,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确保防治效果,适用于植保无人机飞防。 | 30 | ||||||||||||||||||||
分包二 | 含噻唑锌或噻霉酮成分农药 | 采购药剂防治水稻细菌性条斑病,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2024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内,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确保防治效果,适用于植保无人机飞防。 | 25 | ||||||||||||||||||||
分包三 | 含稻瘟灵或稻瘟酰胺成分农药 | 采购药剂防治水稻稻瘟病,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2024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内,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确保防治效果,适用于植保无人机飞防。 | 96 | ||||||||||||||||||||
分包四 | 含稻瘟灵或稻瘟酰胺成分农药 | 采购药剂防治水稻稻瘟病,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2024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内,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确保防治效果,适用于植保无人机飞防。 | 85 | ||||||||||||||||||||
分包五 | 含稻瘟灵或稻瘟酰胺成分农药 | 采购药剂防治水稻稻瘟病,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2024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内,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确保防治效果,适用于植保无人机飞防。 | 72 | ||||||||||||||||||||
分包六 | 含稻瘟灵或稻瘟酰胺成分农药 | 采购药剂防治水稻稻瘟病,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2024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内,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确保防治效果,适用于植保无人机飞防。 | 60 | ||||||||||||||||||||
合计 | 368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证登记防治范围需涵盖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或水稻稻瘟病,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确保防治效果确保防治效果。 2、所投产品以农药登记证登记的亩用量上限计算每亩单价,每标段亩成本最低价中标。 3、每个供应商可以参与全部分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分包,含有同种农药成分的单剂或复配制剂只能选择一个最低价的中标,供应商在先评标的分包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与其它分包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4、满足防治效果、适合植保无人机飞防、低于限价等其它要求。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0日09:00至2024年07月12日17:30。 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征求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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