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的公告
东海县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部省文件精神,按照东海县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采用自愿申报方式在东海县范围内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配送、施用到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一)申报对象
本县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配送、施用到田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不包括养殖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从事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配送、施用到田服务的设备设施条件;
2、积极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且愿意增加对粪污收集、处理、运输和施用等装备的投入;
3、畜禽粪污来源有保证,能够主动与养殖主体对接,参与项目实施前,能够与本县范围内养殖主体签订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协议;
4、粪肥施用服务面积有保证,能够主动与种植主体对接,参与项目实施前,能够与本县范围内种植主体签订粪肥施用到田服务协议;
5、能够保证施用到田的粪肥充分腐熟且符合国颁标准,承诺对施用的粪肥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6、保证证照、手续齐全,合法经营,服从项目管理部门指导和安排。
二、公开遴选提供沼液施用到田、配送到点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一)申报对象
本县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沼液施用到田、配送到点服务的企业、合作社等(不包括养殖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具备从事沼液收集、配送、施用到田服务的设备设施条件;
2、积极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且愿意增加对沼液施用到田、配送到点服务等装备的投入;
3、保证沼液来源,能够主动与沼气工程业主对接,参与项目实施前,要与本县范围内沼气工程业主签订相关协议;
4、沼液施用服务面积有保证,能够主动与种植主体对接,参与项目实施前,要与本县范围内种植主体签订沼液施用到田服务协议;
5、承诺因沼液质量问题或不科学合理施用而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6、保证证照、手续齐全,合法经营,服从项目管理部门指导和安排。
三、遴选程序
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坚持自愿申报、现场勘查、审核评定、网上公示的程序。先由申报对象对照申报条件提交申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协议复印件、已有条件照片等)。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勘查、评定,将遴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请有意向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于2024年7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递交东海县土肥站(联系电话:0518-********),逾期视为无申报意向。
附表:2024年东海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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