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要求及标准 1、一般要求: 1.1 工程施工前要针对该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有序施工,按期交付工程内容。 1.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2.1 施工准备工作; 1.2.2 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1.2.3 施工部署; 1.2.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与管理; 1.2.5 施工进度计划; 1.2.6 安全文明生产保证措施; 1.3 文件中图纸、清单、技术要求三者中三者中技术标准若有冲突的地方按三者中最高标准执行,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所有,以建设单位澄清为准。 1.4所选择的施工材料应易于采购,缩短施工周期,选材的性能资料应详实,认证齐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过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未经申报许可擅自进场材料并且进行安装的无条件拆除更换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建筑与装饰工程: 2.1拆除工程 2.1.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施工技术员与监理员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和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2.1.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给排水管道、设备管道等干线及通往该建筑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2.1.3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 2.1.4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2.1.5拆除时,应自上而下有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时应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2.1.6拆除过程中,现场临时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临时配电线路。 2.1.7拆除过程中不得破坏结构构件,确需破坏结构构件的,需委托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加固处理,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8拆除工程中的残值归建设单位所有,需运送至单设单位指定地点;拆除工程中和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供应商清运外排至校外合格的垃圾排放场地。 2.2大白及乳胶漆工程 2.2.1基层处理:采用电动砂光机对墙面进行打磨,去除原墙面的浮灰、残余涂料等,确保墙面平整度误差不超过3mm/2m。使用吸尘器彻底清洁墙面。 2.2.2腻子施工:首次腻子批刮厚度不超过3mm,干燥后用300号砂纸打磨。第二次批刮腻子前,需再次检查墙面平整度,确保修补到位。 2.2.3底漆选择:根据墙面材质选择合适的底漆,如碱性墙体需选用抗碱底漆,涂刷时保持均匀,避免厚薄不均。 2.2.4乳胶漆施工:首遍面漆应稀释后使用,增加渗透性,第二遍无需稀释,确保颜色均匀。两次涂刷间隔至少4小时,全程使用羊毛滚筒施工。 2.3金属踢脚线 2.3.1预埋件处理:如设计要求,预先在墙面预埋金属胀管或木楔,为踢脚线安装提供坚固支撑。 2.3.2安装精度:使用水平尺和标线仪确保踢脚线安装的水平度,相邻踢脚线间缝隙控制在1mm以内,接头处采用45度对角拼接或专用连接件。 2.3.3收边处理:踢脚线末端需切割成适当形状,完美贴合墙面和地面,收边整齐,可用密封胶封闭小缝隙,提高美观性。 2.4自流平地面、地胶工程 2.4.1环境控制:施工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C至30°C之间,相对湿度低于85%,避免雨天或过度潮湿环境下施工。 2.4.2搅拌与倾倒:自流平材料搅拌需均匀,无结块,使用专用搅拌机操作,倾倒时从远至近,迅速推开,确保材料能够自由流动找平。 2.4.3表面处理:自流平完全硬化后,使用研磨机对地面进行细磨,提高平整度和光泽度。 2.4.4地胶测量尺寸精确至毫米,考虑桌椅布置、走道宽度至少80cm,制定合理铺设方案。 2.4.5地胶颜色与室内光亮度匹配,Luminance反射率应≥20%,以保护视力。 2.4.6地胶需通过EN *****、ISO 9001等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耐磨等级应不低于P级(≥36,000转),防滑系数(Dry)≥0.5,Wet≥0.35。 2.4.7材料甲醛释放量≤0.124mg/m3,TVOC释放量<0.5mg/m3,确保室内空气质量安全。 施工区域温湿度监测每日记录,温度保持在20±5°C,湿度控制在50%~60%,使用专业仪器定时监测。 2.4.8施工区域边界设置警示带,距离作业区至少1.2m,警示标志高可视度,文字清晰。 地面清洁后,使用无尘打磨机进行精细打磨,确保Rz粗糙度不大于10μm。 2.4.9采用十字法铺设基准线,确保直线偏差≤2mm/10m。 2.4.10若使用双组分胶水,比例调配误差不得超过±5%,混合后适用时间为20-30分钟。 接缝处预留3-5mm热熔焊接间隙,焊接温度控制在200-230°C,焊接速度2-3m/min,确保焊缝强度≥母材强度。 2.4.11门槛石或过渡条安装应与地面齐平,高度差≤2mm,确保无障碍通行。 2.4.12施工完毕后立即使用中性清洁剂进行表面清洁,pH值应在6-8之间。清洁后自然干燥至少12小时,期间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5吊顶工程 2.5.1吊顶主要材料规格:石膏板棚 2.5.2吊杆及龙骨的安装间距、配件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钢筋吊杆应进行防腐处理; 2.5.3吊顶工程应与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等工种紧密配合,做好室内管道施工;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所有管线、设备的安装及隐蔽工程验收; 2.5.4 天花龙骨的要求:主龙骨壁厚要求不小于1.2mm,次龙骨壁厚要求不小于0.6mm;当吊顶跨度大于10m时,跨中部位龙骨应适当起拱,且不应小于跨度的1/200 2.5.5石膏板棚龙骨的要求:采用50型系列轻钢龙骨标准骨架;所有吊筋采用Φ8镀锌钢筋,间距不超过800mm,M8膨胀螺栓固定吊杆;主龙骨间距不超过1200mm,次龙骨间距不超过300mm至600mm;根据石膏板规格和设计荷载确定,确保结构稳定。 2.5.6自攻螺丝应陷入石膏板表面0.5mm-1mm深度,且不应切断护面纸,螺丝距板边应大于10mm,相邻两颗螺丝间距不小于200mm; 2.5.7重型灯具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2.5.8吊顶工程应对板材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由第三方环保机构复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材料进场时提供检测报告,达到环保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2.5.9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5.10吊顶工程的金属杆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5.11 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确保每个吊点的承重能力不低于设计要求。 2.5.12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验收; 2.5.13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反支撑采用镀锌角钢“L”30*3结构,呈梅花状分布,间距2m左右;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2.5.14吊顶内穿墙管洞必须按要求封堵密实; 2.5.15吊顶内吊杆、吊件等应竖向垂直、水平方向行列顺直; 2.5.16吊顶板与灯具周遍接合采用打胶处理且需处理平整严密、美观;石膏板之间预留5mm左右的伸缩缝,用专用嵌缝纸带覆盖后批刮腻子,确保接缝不开裂、不起鼓; 2.5.17弧形角线应圆滑平顺; 2.5.18吊顶与其他设备的位置处理: (1)较大孔洞位置应先由设备施工人员将其画准确,吊顶时要留出孔洞位置;也可先安装设备,然后再吊顶封口; (2)小孔洞开洞时,先拉中心线,位置确定后,再用往复锯开洞。 2.6钢质门安装工程: 2.6.1钢质门主要材料规格:普通钢质门,烤漆木门。 2.6.2在钢质门安装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检查,确认开口尺寸与预定门口尺寸相符,允许误差范围一般为±5mm。评估墙体结构,确认安装方式(如砌体墙、混凝土墙等),选择合适的固定方式和配件。 2.6.3钢质门到达现场后,需提供出厂合格证,现场检查,确保型材无变形、破损,玻璃完整无裂纹,五金配件齐全且质量合格;根据设计要求核对钢质门材质、玻璃类型及开启方式。 2.6.4钢制门安装应清理门口的残留砂浆、灰尘等杂物,保证安装面的平整和清洁。按照设计标高与水平线,正确放置门窗框,确保垂直和平行。固定门框时,使用专用固定件,根据墙体性质选择合适的固定深度和数量,确保牢固稳定。门框安装后,用发泡胶或其他密封材料填充框与墙之间的缝隙,确保密实无空隙。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安装锁具、铰链、滑轮等五金配件,确保位置准确,开启灵活,无卡顿。完成安装后,需对门进行多角度开启与关闭测试,调整五金配件至最佳状态,保证密封性与操作顺畅。 2.7地砖工程 2.7.1技术参数:边长尺寸误差:±1mm;厚度误差:±5%;边直度:±0.2%且≤2.0mm;直角度:对边长度差≤0.5mm、对角线长度差≤1.0mm;表面平整度:最大偏差≤1.0mm;吸水率:E≤0.5%;破坏强度:≥1300N;断裂模数:≥35Mpa;光泽度:≥55; 2.7.2耐化学腐蚀性:耐低浓度酸和碱:不低于ULA 级;耐高浓度酸和碱:不低于UHA 级;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泳池盐类:不低于UB 级; 2.7.3地面砖铺贴前应根据实测尺寸,利用计算机进行预排砖,绘制切实可行的排砖图,根据排砖图在现场进行弹线放样; 2.7.4地面砖排砖原则:同一房间内非整砖左右、前后均匀对称;非整砖尺寸不小于整砖1/2;地漏居于单块砖的中心位置,其他座于地面的器具尽量居中布置;有坡度要求的房间,周边地砖应处于同一标高线; 2.7.5地面砖铺贴前,应认真选砖,以利于减小缝格平直度偏差,由供应商提供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2.7.6地面砖十字相交平直、缝格通顺,勾缝深浅、宽度应一致,表面光滑,无污染;室内外分界位置及接茬的平整、美观;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2mm;两砖高低差0.5mm,无空鼓。 3.水暖工程 3.1生活给水系统: 3.1.1给水管接原建筑给水管; 3.1.2给水系统试压:给水系统试验压力为0.9OMPa,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超过0.05MPa,同时检验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3.1.3生活给水管采用PPR给水管(食品级),热熔连接,采用1.6MPa级管材,管道布置应横平竖直,减少弯头使用,便于维护和减少水流阻力。管道支架和膨胀节的设置节由管材供应商提供要求。阀门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维修,进出口方向正确,截止阀、止回阀等重要阀门安装前需进行单体试压,阀门:De≤63mm采用截止阀,De>63mm采用蝶阀; 3.1.4生活给水管交付使用前应冲洗和消毒,需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3.1.5水龙头应采用节能产品,经采购人和监理人认可后方可安装; 3.2排水系统: 3.2.1污废水排入原污水主管道; 3.2.2排水管采用U-PVC管,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同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系统安装完后应进行通水和通球试验; 3.2.3地漏采用深水封防反溢地漏。水封深度应大于50mm; 3.2.4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它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3.2.5防水涂料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防水材料质量认证,现场取样试验,未经认证的或复试不合格的防水材料不得使用; 3.2.6在安装排水系统之前,进行全面的防水层施工,特别是墙面与地面交接处、管道穿越部位要重点处理。防水层及其细部等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3.2.7防水层基层应牢固、表面洁净、平整; 3.2.8 防水层应涂刷均匀,保护层和防水层粘结牢固,不得有损伤,厚度不匀等缺陷; 3.2.9防水层施工过程中,未固化前不得上人走动,以免破坏防水层,造成渗漏的隐患;突出地面管根,地漏,排水口,卫生洁具等处的周边防水层不得碰损,部件不得变位;完成防水层后,需进行闭水试验,至少24小时,检查是否有渗漏。 3.3供暖系统 3.3.1供暖系统采用由原有供暖管道,管道除锈刷漆。 3.3.2除锈:表面清洁度达到Sa2.5(非常彻底的喷射清理)或St3(非常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无可见的油脂、锈迹、氧化皮、油漆层残留和其他杂质。 3.3.3防绣:喷涂前应搅拌涂料,确保均匀。控制每道涂层的干膜厚度,根据产品说明书推荐,通常底漆不小于60μm,总干膜厚度不小于150μm。涂装间隔时间根据涂料类型和环境条件调整,一般为24小时,确保前一道漆完全干燥。 4.电气工程 4.1开关、插座安装要求 4.1.1开关、插座的面板应平整,与建筑物表面之间应严密无缝隙,应紧贴建筑物表面; 4.1.2固定面板的螺丝应选用统一的螺丝,保证美观; 4.1.3开关、插座的安装高度必须一致; 4.2照明灯具安装要求 4.2.1安装前,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4.2.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 4.2.3筒灯:安装间距依设计要求,一般不小于灯具直径的1.5倍,确保均匀照明。电源连接需使用额定电流不小于灯具最大电流的接线端子。 4.2.4线性灯带:选用相应规格的LED灯带,安装面平整,灯带支架固定间隔不超过500mm,功率密度不大于12W/m。 4.2.5暗藏灯带:嵌入式安装,保持与天花板或墙面平齐,使用专门的暗装槽,确保散热良好。 4.2.6软膜天花灯带安装龙骨:安装适合软膜天花的专用龙骨框架,确保龙骨的水平与垂直度,龙骨间距依据灯带尺寸确定,通常为300mm至400mm。使用特制的夹具或扣件固定,确保灯带平直无皱褶,且易于日后更换维修。 4.2.7同一室内或场所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4.2.8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 4.2.9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紧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4.2.10灯具接线前,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 4.2.11安装高空灯具前,应先在地面进行通断电试验合格。 4.3电线、电缆及电气设备安装要求 4.3.1进场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电缆端头密封良好,抽检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绝缘导线、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的标识和制造厂标;材料进场时需核验复试; 4.3.2检测绝缘性能: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满足国标要求; 4.3.3镀锌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得热熔焊连接; 4.3.4导管穿越外墙时应设置防水套管,且应做好防水处理;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平行敷设时,应在热水管下面; 4.3.5电缆敷设不得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4.3.6机柜制造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和行业最新颁布分相应标准及规范,以及施工现场安装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机柜需放置在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和水源的位置,地面需平整坚固,承重能力满足机柜重量。 4.3.7电缆、电线过墙管敷设时,干燥房间至潮湿房间倾斜5度,潮湿房间至潮湿房间,往湿度较大房间倾斜5度,干燥房间可保持水平。厨房部位电气暗埋管线应避开煤气立杠位置。 5.其它工程 5.1其它工程要求满足智慧教室使用功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2其他工程里的设备需兼容学校现有平台设备,进行对接配置,确保数据传输稳定、流畅。 5.3每项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间互联互通,性能达标;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后进行全面系统集成测试,验证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5.4供应商需对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确保能够熟练使用智慧教室的各项功能;还需提交完整的设备清单、操作手册及维护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