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二至四层教室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二至四层教室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二至四层教室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7-10 至 2024-07-17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二至四层教室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二至四层教室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二至四层教室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84,494.00
最高限价(元):4,784,494
采购需求:

技术部分

包号/品目号:001

工程内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二至四层教室提升工程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以下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

一、项目概况:

1. 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公共教学楼A座二至四层教室提升工程,位于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院内,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包含公共教学楼A座二层、三层、四层,改造面积约2844平方米。依据设计施工图,对公共教学楼A座二层、三层、四层内部及C座一层进行装修改造,新建多功能型智慧教室,翻新房间内部墙面,重新改造卫生间、走廊、泛在学习空间等,满足教学功能使用需求。施工内容主要包括:(1)建筑与装饰工程;(2)电气工程;(3)水暖工程;(4)其他工程。

2.工作内容:

对公共教学楼A座的2、3、4层和C座的卫生间进行全面的升级改造。此次改造工程共涉及28间教室、10个卫生间和3个走廊。

二层:本次二层改造对公共教学楼南侧3间大型教室(206、207、208)、3间中型教室(208、209、210)全面升级改造,包括教室装修,桌椅升级,IT设备升级。杂物间改造成泛在学习空间,走廊装修改造,卫生间改造,并在走廊装修开放式学习空间。其中北侧4间阶梯教室不做升级、1间教室休息室(211)进行大白翻新及更换灯光。

三层:本次三层改造对公共教学楼杂物间改造成泛在学习空间,包括教室装修,桌椅升级,IT设备升级,走廊装修,卫生间改造,并在走廊装修开放式学习空间。其中北侧4间阶梯教室不做升级、其中南侧10间PBL教室(309、310、311、312、313、314、315、316、327、休息室)及4间微机教室(英语语言实验室1-4)进行大白翻新及更换灯光。

四层:本次四层改造对公共教学楼南侧4间中型教室(405、406、407、408)全面升级改造,包括教室装修,桌椅升级(其中406、405桌椅利旧),IT设备升级。杂物间改造成泛在学习空间,走廊装修改造,并在走廊装修开放式学习空间。其中北侧4间阶梯教室、南侧10间PBL教室以及两侧卫生间不做改造。

公共教学楼C座1层卫生间改造。

2

二、技术要求及标准

1、一般要求:

1.1 工程施工前要针对该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有序施工,按期交付工程内容。

1.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2.1 施工准备工作;

1.2.2 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1.2.3 施工部署;

1.2.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与管理;

1.2.5 施工进度计划;

1.2.6 安全文明生产保证措施;

1.3 文件中图纸、清单、技术要求三者中三者中技术标准若有冲突的地方按三者中最高标准执行,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所有,以建设单位澄清为准。

1.4所选择的施工材料应易于采购,缩短施工周期,选材的性能资料应详实,认证齐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过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未经申报许可擅自进场材料并且进行安装的无条件拆除更换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建筑与装饰工程:

2.1拆除工程

2.1.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施工技术员与监理员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和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2.1.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给排水管道、设备管道等干线及通往该建筑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2.1.3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

2.1.4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2.1.5拆除时,应自上而下有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时应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2.1.6拆除过程中,现场临时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临时配电线路。

2.1.7拆除过程中不得破坏结构构件,确需破坏结构构件的,需委托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加固处理,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8拆除工程中的残值归建设单位所有,需运送至单设单位指定地点;拆除工程中和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供应商清运外排至校外合格的垃圾排放场地。

2.2大白及乳胶漆工程

2.2.1基层处理:采用电动砂光机对墙面进行打磨,去除原墙面的浮灰、残余涂料等,确保墙面平整度误差不超过3mm/2m。使用吸尘器彻底清洁墙面。

2.2.2腻子施工:首次腻子批刮厚度不超过3mm,干燥后用300号砂纸打磨。第二次批刮腻子前,需再次检查墙面平整度,确保修补到位。

2.2.3底漆选择:根据墙面材质选择合适的底漆,如碱性墙体需选用抗碱底漆,涂刷时保持均匀,避免厚薄不均。

2.2.4乳胶漆施工:首遍面漆应稀释后使用,增加渗透性,第二遍无需稀释,确保颜色均匀。两次涂刷间隔至少4小时,全程使用羊毛滚筒施工。

2.3金属踢脚线

2.3.1预埋件处理:如设计要求,预先在墙面预埋金属胀管或木楔,为踢脚线安装提供坚固支撑。

2.3.2安装精度:使用水平尺和标线仪确保踢脚线安装的水平度,相邻踢脚线间缝隙控制在1mm以内,接头处采用45度对角拼接或专用连接件。

2.3.3收边处理:踢脚线末端需切割成适当形状,完美贴合墙面和地面,收边整齐,可用密封胶封闭小缝隙,提高美观性。

2.4自流平地面、地胶工程

2.4.1环境控制:施工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C至30°C之间,相对湿度低于85%,避免雨天或过度潮湿环境下施工。

2.4.2搅拌与倾倒:自流平材料搅拌需均匀,无结块,使用专用搅拌机操作,倾倒时从远至近,迅速推开,确保材料能够自由流动找平。

2.4.3表面处理:自流平完全硬化后,使用研磨机对地面进行细磨,提高平整度和光泽度。

2.4.4地胶测量尺寸精确至毫米,考虑桌椅布置、走道宽度至少80cm,制定合理铺设方案。

2.4.5地胶颜色与室内光亮度匹配,Luminance反射率应≥20%,以保护视力。

2.4.6地胶需通过EN *****、ISO 9001等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耐磨等级应不低于P级(≥36,000转),防滑系数(Dry)≥0.5,Wet≥0.35。

2.4.7材料甲醛释放量≤0.124mg/m3,TVOC释放量<0.5mg/m3,确保室内空气质量安全。

施工区域温湿度监测每日记录,温度保持在20±5°C,湿度控制在50%~60%,使用专业仪器定时监测。

2.4.8施工区域边界设置警示带,距离作业区至少1.2m,警示标志高可视度,文字清晰。

地面清洁后,使用无尘打磨机进行精细打磨,确保Rz粗糙度不大于10μm。

2.4.9采用十字法铺设基准线,确保直线偏差≤2mm/10m。

2.4.10若使用双组分胶水,比例调配误差不得超过±5%,混合后适用时间为20-30分钟。

接缝处预留3-5mm热熔焊接间隙,焊接温度控制在200-230°C,焊接速度2-3m/min,确保焊缝强度≥母材强度。

2.4.11门槛石或过渡条安装应与地面齐平,高度差≤2mm,确保无障碍通行。

2.4.12施工完毕后立即使用中性清洁剂进行表面清洁,pH值应在6-8之间。清洁后自然干燥至少12小时,期间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5吊顶工程

2.5.1吊顶主要材料规格:石膏板棚

2.5.2吊杆及龙骨的安装间距、配件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钢筋吊杆应进行防腐处理;

2.5.3吊顶工程应与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等工种紧密配合,做好室内管道施工;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所有管线、设备的安装及隐蔽工程验收;

2.5.4 天花龙骨的要求:主龙骨壁厚要求不小于1.2mm,次龙骨壁厚要求不小于0.6mm;当吊顶跨度大于10m时,跨中部位龙骨应适当起拱,且不应小于跨度的1/200

2.5.5石膏板棚龙骨的要求:采用50型系列轻钢龙骨标准骨架;所有吊筋采用Φ8镀锌钢筋,间距不超过800mm,M8膨胀螺栓固定吊杆;主龙骨间距不超过1200mm,次龙骨间距不超过300mm至600mm;根据石膏板规格和设计荷载确定,确保结构稳定。

2.5.6自攻螺丝应陷入石膏板表面0.5mm-1mm深度,且不应切断护面纸,螺丝距板边应大于10mm,相邻两颗螺丝间距不小于200mm;

2.5.7重型灯具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2.5.8吊顶工程应对板材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由第三方环保机构复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材料进场时提供检测报告,达到环保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2.5.9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5.10吊顶工程的金属杆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5.11 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确保每个吊点的承重能力不低于设计要求。

2.5.12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验收;

2.5.13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反支撑采用镀锌角钢“L”30*3结构,呈梅花状分布,间距2m左右;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2.5.14吊顶内穿墙管洞必须按要求封堵密实;

2.5.15吊顶内吊杆、吊件等应竖向垂直、水平方向行列顺直;

2.5.16吊顶板与灯具周遍接合采用打胶处理且需处理平整严密、美观;石膏板之间预留5mm左右的伸缩缝,用专用嵌缝纸带覆盖后批刮腻子,确保接缝不开裂、不起鼓;

2.5.17弧形角线应圆滑平顺;

2.5.18吊顶与其他设备的位置处理:

(1)较大孔洞位置应先由设备施工人员将其画准确,吊顶时要留出孔洞位置;也可先安装设备,然后再吊顶封口;

(2)小孔洞开洞时,先拉中心线,位置确定后,再用往复锯开洞。

2.6钢质门安装工程:

2.6.1钢质门主要材料规格:普通钢质门,烤漆木门。

2.6.2在钢质门安装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检查,确认开口尺寸与预定门口尺寸相符,允许误差范围一般为±5mm。评估墙体结构,确认安装方式(如砌体墙、混凝土墙等),选择合适的固定方式和配件。

2.6.3钢质门到达现场后,需提供出厂合格证,现场检查,确保型材无变形、破损,玻璃完整无裂纹,五金配件齐全且质量合格;根据设计要求核对钢质门材质、玻璃类型及开启方式。

2.6.4钢制门安装应清理门口的残留砂浆、灰尘等杂物,保证安装面的平整和清洁。按照设计标高与水平线,正确放置门窗框,确保垂直和平行。固定门框时,使用专用固定件,根据墙体性质选择合适的固定深度和数量,确保牢固稳定。门框安装后,用发泡胶或其他密封材料填充框与墙之间的缝隙,确保密实无空隙。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安装锁具、铰链、滑轮等五金配件,确保位置准确,开启灵活,无卡顿。完成安装后,需对门进行多角度开启与关闭测试,调整五金配件至最佳状态,保证密封性与操作顺畅。

2.7地砖工程

2.7.1技术参数:边长尺寸误差:±1mm;厚度误差:±5%;边直度:±0.2%且≤2.0mm;直角度:对边长度差≤0.5mm、对角线长度差≤1.0mm;表面平整度:最大偏差≤1.0mm;吸水率:E≤0.5%;破坏强度:≥1300N;断裂模数:≥35Mpa;光泽度:≥55;

2.7.2耐化学腐蚀性:耐低浓度酸和碱:不低于ULA 级;耐高浓度酸和碱:不低于UHA 级;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泳池盐类:不低于UB 级;

2.7.3地面砖铺贴前应根据实测尺寸,利用计算机进行预排砖,绘制切实可行的排砖图,根据排砖图在现场进行弹线放样;

2.7.4地面砖排砖原则:同一房间内非整砖左右、前后均匀对称;非整砖尺寸不小于整砖1/2;地漏居于单块砖的中心位置,其他座于地面的器具尽量居中布置;有坡度要求的房间,周边地砖应处于同一标高线;

2.7.5地面砖铺贴前,应认真选砖,以利于减小缝格平直度偏差,由供应商提供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2.7.6地面砖十字相交平直、缝格通顺,勾缝深浅、宽度应一致,表面光滑,无污染;室内外分界位置及接茬的平整、美观;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2mm;两砖高低差0.5mm,无空鼓。

3.水暖工程

3.1生活给水系统:

3.1.1给水管接原建筑给水管;

3.1.2给水系统试压:给水系统试验压力为0.9OMPa,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超过0.05MPa,同时检验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3.1.3生活给水管采用PPR给水管(食品级),热熔连接,采用1.6MPa级管材,管道布置应横平竖直,减少弯头使用,便于维护和减少水流阻力。管道支架和膨胀节的设置节由管材供应商提供要求。阀门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维修,进出口方向正确,截止阀、止回阀等重要阀门安装前需进行单体试压,阀门:De≤63mm采用截止阀,De>63mm采用蝶阀;

3.1.4生活给水管交付使用前应冲洗和消毒,需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3.1.5水龙头应采用节能产品,经采购人和监理人认可后方可安装;

3.2排水系统:

3.2.1污废水排入原污水主管道;

3.2.2排水管采用U-PVC管,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同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系统安装完后应进行通水和通球试验;

3.2.3地漏采用深水封防反溢地漏。水封深度应大于50mm;

3.2.4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它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3.2.5防水涂料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防水材料质量认证,现场取样试验,未经认证的或复试不合格的防水材料不得使用;

3.2.6在安装排水系统之前,进行全面的防水层施工,特别是墙面与地面交接处、管道穿越部位要重点处理。防水层及其细部等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3.2.7防水层基层应牢固、表面洁净、平整;

3.2.8 防水层应涂刷均匀,保护层和防水层粘结牢固,不得有损伤,厚度不匀等缺陷;

3.2.9防水层施工过程中,未固化前不得上人走动,以免破坏防水层,造成渗漏的隐患;突出地面管根,地漏,排水口,卫生洁具等处的周边防水层不得碰损,部件不得变位;完成防水层后,需进行闭水试验,至少24小时,检查是否有渗漏。

3.3供暖系统

3.3.1供暖系统采用由原有供暖管道,管道除锈刷漆。

3.3.2除锈:表面清洁度达到Sa2.5(非常彻底的喷射清理)或St3(非常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清理),无可见的油脂、锈迹、氧化皮、油漆层残留和其他杂质。

3.3.3防绣:喷涂前应搅拌涂料,确保均匀。控制每道涂层的干膜厚度,根据产品说明书推荐,通常底漆不小于60μm,总干膜厚度不小于150μm。涂装间隔时间根据涂料类型和环境条件调整,一般为24小时,确保前一道漆完全干燥。

4.电气工程

4.1开关、插座安装要求

4.1.1开关、插座的面板应平整,与建筑物表面之间应严密无缝隙,应紧贴建筑物表面;

4.1.2固定面板的螺丝应选用统一的螺丝,保证美观;

4.1.3开关、插座的安装高度必须一致;

4.2照明灯具安装要求

4.2.1安装前,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4.2.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

4.2.3筒灯:安装间距依设计要求,一般不小于灯具直径的1.5倍,确保均匀照明。电源连接需使用额定电流不小于灯具最大电流的接线端子。

4.2.4线性灯带:选用相应规格的LED灯带,安装面平整,灯带支架固定间隔不超过500mm,功率密度不大于12W/m。

4.2.5暗藏灯带:嵌入式安装,保持与天花板或墙面平齐,使用专门的暗装槽,确保散热良好。

4.2.6软膜天花灯带安装龙骨:安装适合软膜天花的专用龙骨框架,确保龙骨的水平与垂直度,龙骨间距依据灯带尺寸确定,通常为300mm至400mm。使用特制的夹具或扣件固定,确保灯带平直无皱褶,且易于日后更换维修。

4.2.7同一室内或场所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4.2.8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

4.2.9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紧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4.2.10灯具接线前,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

4.2.11安装高空灯具前,应先在地面进行通断电试验合格。

4.3电线、电缆及电气设备安装要求

4.3.1进场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电缆端头密封良好,抽检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绝缘导线、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的标识和制造厂标;材料进场时需核验复试;

4.3.2检测绝缘性能: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满足国标要求;

4.3.3镀锌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得热熔焊连接;

4.3.4导管穿越外墙时应设置防水套管,且应做好防水处理;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平行敷设时,应在热水管下面;

4.3.5电缆敷设不得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4.3.6机柜制造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和行业最新颁布分相应标准及规范,以及施工现场安装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机柜需放置在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和水源的位置,地面需平整坚固,承重能力满足机柜重量。

4.3.7电缆、电线过墙管敷设时,干燥房间至潮湿房间倾斜5度,潮湿房间至潮湿房间,往湿度较大房间倾斜5度,干燥房间可保持水平。厨房部位电气暗埋管线应避开煤气立杠位置。

5.其它工程

5.1其它工程要求满足智慧教室使用功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2其他工程里的设备需兼容学校现有平台设备,进行对接配置,确保数据传输稳定、流畅。

5.3每项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间互联互通,性能达标;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后进行全面系统集成测试,验证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5.4供应商需对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确保能够熟练使用智慧教室的各项功能;还需提交完整的设备清单、操作手册及维护指南。

3

三、一般要求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功能指标或技术性能、产品质量等保证内容,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合格。

3.成交供应商所选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满足节能产品认证的相关国家标准,达到节能环保相关要求。工程所需材料均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集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要达到国内外优质材料的质量、安全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采购人对入场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凡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所有材料样板,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方可订购和进场;对于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材料的封样与报验

主要材料实行开工前的材料定样制度和开工后的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材料及设备进场一周前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申报材料、设备的数量、系列或型号及使用位置等。

6.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等规范要求。

7.所选择的施工材料应易于采购,缩短施工周期,选材的性能资料应详实,认证齐全。

8.工程完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扫卫生,并达到采购人直接使用的标准。

9.本项目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因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商务部分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重要提示:以下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工程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

(1)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28天内完成审批并确定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2)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天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剩余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支付: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已经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在接到成交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5天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4)如遇特殊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最长延期不超过15天。

(5)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4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变更或签证,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费、价格风险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5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

一、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20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2017);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201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2014)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标准》(JGJ/T 112-2019)其他国家现行规范,如果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及中国医科大学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三、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四、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理人和成交供应商参加,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其他工程中的设备,为3年;

(3)除上述(1)(2),其余工程,为2年。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8

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

9

售后服务:本项目在工程保修期间保证24小时售后服务,接到维修任务时,响应时间2小时,维修人员2小时未到场维修,采购人可自行维修,发生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因维修不及时给采购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

采购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响应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响应无效。

5、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严禁施工作业垃圾乱丢乱弃,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设施,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且不允许在施工建筑内住宿。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施工期间须保证不影响师生正常工作休息,保证道路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

10、施工期间做好防护,由施工造成的校区内环境及设施破坏施工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无偿恢复。施工作业应设置遮覆隔离工作区域,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对于隐蔽工程,回填或恢复时需经采购人或监理人进行分阶段查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回填或恢复。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本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5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石增良、潘婷婷
电 话: 024-********-315

标签: 提升工程 教学楼 教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