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游旅游二次招标公告

自驾游旅游二次招标公告

株洲市规划局株洲东部地区自驾游旅游项目规划招标(重招)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公告

株洲市规划局株洲东部地区自驾游旅游项目规划招标(重招)项目,政府采购编号:JYCS-ZZ*******,委托代理编号:JYCS-ZZ*******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规划局株洲东部地区自驾游旅游项目规划招标(重招)

2、采购计划编号:JYCS-ZZ*******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成果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株洲东部地区自驾游旅游项目规划

1、策划设计说明书(图文并茂)

2、策划图纸

3、方案汇报PPT

450.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要求

合同条款

株洲东部地区自驾游旅游项目规划

1、项目范围:以平汝高速路段为中心轴的株洲东部地区。

2、规划内容要求:

2.1、总体策划要求:明确分级分层发展模式与开发模式,挖掘资源特色,策划产品体系,设置合理的开发进度,控制投资回收周期。

2.2、概念规划要求:概念规划是在总体策划的指导下,落实到规划技术体系当中,确保项目落地与可操作。

3、策划设计的主要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明确目标定位,确认客源方向、客源层次、客源吸引手段。

3.2加强与周边衡山、井冈山、郴州、平江、岳阳等区域旅游资源的体系联动。

3.3构建自驾游综合服务体系。

3.4打造平汝高速沿线景观,营造特色;选择合理的旅游公路线路,并分级打造景观廊道,构建自驾游体系。

3.5合理选择高速公路出入口,提出概念方案。

3.6构建自驾游的标识体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提出沿线整治方案。

3.7提出重点项目库,明确必须由政府投资的项目和需进行招商的项目。

3.8开发时序。

3.9提出政策与机制保障的合理化建议,确定商业模式及后期运营管理。

3.10各设计单位还可根据各自情况自行选择进行其他方面的研究。

(1)、规划成果提交包括概念性策划设计方案提交和最终成果提交,提交策划设计说明书(图文并茂)、策划图纸、方案汇报PPT,设计成果归招标方所有。

(2)、所有初步成果在签定合同之后二个月内提交。

(3)、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并贯彻甲方意见,维护甲方利益,严把质量关,为甲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如设计方原因造成返工、重建等损失,由设计方负责。

(4)、设计单位应配备足够的设计人员,按要求、按期确保规划工作的完成。设计方在完成所有图纸及设计成果之后,应积极协助甲方确保图纸的审核通过。

(5)、在所有图纸及规划成果初步完成之后,设计单位应指派专人进行负责,在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其他设计需求时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竞争性磋

商项目可

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是(√)

是(√)

否(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复印件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复印件;

6、提供开户行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起至2016年7月18日,每日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7月27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地点: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市规划局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

联系人:贺 锋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建业路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

联系人:刘俊杰王腊春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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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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