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锦绣枣园(老张庄村安置小区门面房租赁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AHP-2024-03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锦绣枣园(老张庄村安置小区门面房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
办事处老张庄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绣枣园(老张庄村安置小区门面房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绣枣园(老张庄村安置小区门面房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以单位名义投标的需提供: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个人名义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自然人,不得参
加同 一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5、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 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企业或个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并按手印,若其中任意一项资料未提
供则无法进行现场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1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锦绣枣园老张庄村村委会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锦绣枣园老张庄村村委会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老张庄村
村民委员会委托,对锦绣枣园(老张庄村安置小区门面房租赁项目)进行招标
,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锦绣枣园(老张庄村安置小区门面房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TAHP-2024-037
3、租赁范围:原派出所区域2253.53平方米及丽水酒店区域1261平方米
4、税前最低房屋租赁金:一标段为原派出所区域,税前最低房屋租赁金:每平
方米每月15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以单位名义投标的需提供: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个人名义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自然人,不得参
加同 一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5、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 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企业或个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并按手印,若其中任意一项资料未提
供则无法进行现场报价。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 07月 10日至2024年 07 月 18 日上午8:30-
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此邮箱326503856@qq.com;
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投标的需提供:①企业法
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须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有本人签字及手
印(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 07月 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锦绣枣园老张庄村村委会
3、逾期未到达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老张庄村公告栏上发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1)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需携带人民币现金贰拾万元,中标后由中标人陪同
招商小组和监委会向招标单位缴纳人民币贰拾万元,直接汇入老张庄村三资账
户。(2)中标人需在中标后,7日内将半年租金一次性补齐,如7日内未补齐租
金,视为违约,解除合同,贰拾万元不予退还。(3)半年房租补齐后,由村委
出据10万元履约保证金收据。
2、定标原则:现场进行多轮报价,最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每次报价
规定时间为五秒,每次竞价最低增加0.5元。)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标段贰万元整,在2024年 07月
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从投标人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项目结束后
向原账户无息退还。
转账账户信息如下(备注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众旺路支行
帐号:1702520609100048712
4、老张庄村安置小区门面房租赁项目房屋属于老张庄村回迁安置房,鉴于租赁
房屋系回迁安置房,该租赁房屋以目前的权属状况、房屋建筑结构、质量标准
、水电等基础设置供应的现状进行招标,投标人应价投标即视为对租赁房屋的
前述现状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
5、老张庄村安置小区门面房以现有状况对外招标,其商铺房屋以前装修门改情
况、墙移情况、现有商铺装修情况、消防管道铺设情况、天然气接入情况、房
顶现状都以现有主体状况对外招标,投标人应价投标即视为对全部租赁房屋的
前述现状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后期出现装修、消防验收、天然气接入、房屋
漏水以及政府政策需要商铺整改等状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本次投标价格为税前价格,中标人如需要发票或者有税收产生由中标人自行
负责。招标单位不予负责办理。
7、中标服务费为每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合计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结束后由
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缴纳。
8、项目要求详见附件1。
9、门面房承租合同详见附件2。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老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王杏利
联系电话:13938271264
招标代理: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89935606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9楼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老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联 系 人:王杏利
电 话:139382712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9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371-8993560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1: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要求
为了更好的服务社区居民,繁荣航空港市场经济,提升锦绣枣园老张庄村商
业门面房集体经济效益,根据绣枣园老张庄村商业门面房实际情况进行招标。
二、门面房周边情况:
枣园社区现有老张庄,寺东孙,小李庄,胡岗,高庄5大村庄。南邻好想你
厂区及智选假日酒店;东邻军区部队,富士康;西邻枣园幼儿园,航空港外国语
小学;北邻郑大一附院,郑州外资企业管理学校。社区大门口邻郑许地铁口出行
方便。距离新郑机场、航空港高铁站8公里,距离高速机场站5公里。
三、门面房情况:
一标段:原派出所区域2253.53平方米;
二标段:原丽水酒店区域1261平方米。
四、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五、本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内容,投标人应完全响应并
承诺执行合同条款内容及要求。
六、投标人的各项经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并具备开展
经营活动必须的相关行业许可,为员工办理相关必备的从业资质。
七、未尽事项经招标人商议后另行书面通知中标人。
附件2:
郑州航空港区锦绣枣园老张庄村
门面房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老张庄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承包方):
为了更好的服务社区居民,繁荣航空港市场经济,提升锦绣枣园西院老张庄村商
业门面房集体经济效益,根据锦绣枣园社区老张庄村商业门面房实际情况,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1、甲方将锦绣枣园老张庄村商业门面房 平方米整体有偿承包给乙方,承
包 期 限 为 五 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承包租金每月 万元,一年共 万元, 年合计
万元(此价格不含税,如乙方需要开税票,税金有乙方承担)。
第二条:承包金付款方法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
万元,合同到期后甲方如数返还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2、乙方每六个月(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门面房承包租金
万元,先交款后用房。以后五年合同承包期内都按第一次缴款日期提前20天交付六个
月(后六个月)的门面房承包租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锦绣枣园老张庄村商业门面房全部平面图纸(电子版),
便于乙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乙方中标后,甲方给乙方余留装修和交接时间(一标
段原派出所区域余留时间为三个月,二标段原丽水酒店余留时间为两个月),原商业
租户续签租房合同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甲方不再进行干预。
2、在合同签订前甲方保证合同规定所有商业门面房通水(包括消防用水)通电。
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水电费用。
3、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改变门面房主体建筑结构,不许在门面房以外私搭乱
建,如有私搭乱建,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无偿拆除。
4、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5、乙方不能将商业门面房整体转包他人,整体转包他人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
无效,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合同承包权。
6、乙方应保证本人及商户合法、安全、有序经营,如有违法现象,甲方有权对其
进行干预——教育、罚款直至收回合同承包权。
7、乙方承担市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责任和风险(政府行为及各种人为
因素,①安全生产由乙方承担,②自然灾害等所带来的一切风险)。
8、乙方应保证合同规定商业门面房内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
时修复。
9、甲方把锦绣枣园社区老张庄村商业门面房承包给乙方,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护市
场秩序,但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费用,所有经济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10、为保证社区有一个整洁、美好、舒适的环境,乙方要主动配合物业管理公司
保持社区商业门面房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检
查等工作。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按时足额缴纳商业门面房承包租金,如果租金上缴时间拖延超
过10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租金上缴时间拖延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不再退回,断水断电,所有商户甲方有权全部清处,解除
合同后,乙方及所有承包商户的一切损失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自己及所有承包商户不得损害建筑主体及承重墙体、承重结构等,
否则,甲方有权单独随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在承包期内都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另
一方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
4、合同承包期内,因违约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乙方及所有商户在允许范围内改
建、装修等固定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合同结束后,上述资产仍无偿归甲方所有。
5、乙方应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卫生、安全等检查,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
方承担。造成政治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
5000元的罚款处罚。乙方与各商户签订的合同日期,不能超过乙方与老张庄村委会签
订的租房合同日期,如乙方与商户签订的租房合同日期超出乙方与老张庄村委会签订
的合同日期,给商户造成的所有埙失,有乙方全部承担。
6、合同结束时,商业门面房墙体及所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且没有修复的,乙方
应照价(估价)赔偿。
7、在合同执行期间,在不破坏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如需改变部分格局,须经甲、
乙双方研究并同意后,以补充协议为准。
8、老张庄村安置小区门面房以现有状况对外招标,其商铺房屋以前装修门改情况
、墙移情况、现有商铺装修情况、消防管道铺设情况、天然气接入情况、房顶现状都
以现有主体状况对外招标,乙方应价投标即视为对全部租赁房屋的前述现状已经充分
了解并接受,后期出现装修、消防验收、天然气接入、房屋漏水以及政府政策需要商
铺整改等状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壹份,郑港办事处贰份,经双方签订付
款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