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街道虎山路158号虎山儿童乐园内现有建筑物的使用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
太平街道虎山路158号虎山儿童乐园内现有建筑物的使用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
太平街道虎山路158号(虎山儿童乐园)内现有建筑物的使用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
招租信息公告
出租方: | 温岭市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招租方式: | 公开招标 | |
租赁标的: | 太平街道虎山路158号(虎山儿童乐园)内现有建筑物的使用经营权 | 起始价: | 48万元/年 | |
租赁期限: | 10年(装修期3个月,租赁期限自装修期届满次日起开始计算) | |||
内容 | 一、租赁标的: 本项目位于太平街道虎山路158号(虎山儿童乐园),建筑面积约2002?O,租赁用途:用于酒店、餐饮经营及文旅相关活动,虎山乐园内的绿地和公共场地免费对外开放。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 (1)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 (2)采用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温岭市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岭市建设银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6时整 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用途栏中注明“虎山路招租”。报名时须提供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 三、租金支付方式: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此后每年的租金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一个月前交清。租期前5年租金按中标价,第6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直至租赁期满。 四、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本项目在投标人中标以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包括装修费、各项审批所需相关费用等。 2、租赁标的用途为用于酒店、餐饮经营及文旅相关活动,虎山乐园内的绿地和公共场地免费对外开放。中标人享有该租赁标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租赁标的建造的投资权和使用权。中标人必须经温岭市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才可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所有装饰与设施的布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外观结构(保持原有的古建筑面貌)。如不按期支付改造装修费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在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施工中,须按章作业,维护好安全施工所需的照明、看守、围栏、警告信号和警卫等,保护财产及人身安全,如发生财产损失、人身事故的,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中标人必须经相关部门(包括工商、消防等)审批认可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如因审批不通过而无法营业,招标人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如因中标人原因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用电、用水需自行安排解决。中标人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经营所产生的税收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逾期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6、租赁期内,中标人必须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规定要求,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中标人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全部责任。租赁期内,中标人负责租赁标的管理、日常维护和护养。如有损坏,中标人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8、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租赁后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中标人如在该地块违反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或违反环保规定,招标人可随时终止或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9、租赁期内,因遇不可抗力因素、规划及政府指令性要求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招标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算,双方互不负责任。 10、中标人统一负责租赁标的周边绿化、给排水、道路、管线、亮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的建设、维护及养护,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1、租赁期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或转借(部分或全部)给第三者。 12、租赁期满后,招标人将收回租赁标的,中标人所投资建设的固化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温岭市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且须保持原有正常运行时的状态。 中标人若违反上述条款,招标人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参与投标:(1)列入浙江省“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名录,(2)具备温岭市范围内星级酒店,(3)温岭市旅游推荐单位资格。 | |||
发布公告的 媒介 | 1、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tzjd888.com/main/ 2、太平街道虎山路158号门口公告栏 3、温岭市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告栏 4、温岭交旅集团公众号 5、温岭日报 | |||
报名时间及方法 |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16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下午16:30 三、报名办法:符合要求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温岭市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幢1302室招标代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报名电话:0576-******** |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14:30 开标地点:温岭市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锦屏公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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