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一批鼻内镜、腹腔内窥镜、开口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一批鼻内镜、腹腔内窥镜、开口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一批(鼻内镜、腹腔内窥镜、开口器)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元):1,163,900.00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一批(鼻内镜、腹腔内窥镜、开口器)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 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报名方式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免费获取。
四、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京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B座13E号
报名联系电话:0769-********
报名联系人:蔡小姐
六、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社区振兴路99号
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69-********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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