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24线泉港前黄香芹至惠安紫山官溪段公路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国道G324线泉港前黄香芹至惠安紫山官溪段公路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道G324线泉港前黄香芹至惠安紫山官溪段公路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324线泉港前黄香芹至惠安紫山官溪段公路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以闽交规(201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85%、15%,招标人为泉州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道G324线泉港前黄香芹至惠安紫山官溪段公路工程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泉港区前黄镇香芹村南侧拟建G228上(K0+000),与拟建G228相交,路线往西南方向进行布线,路线经下林村、涵仔、溪西村、岭下村之后利用既有桥孔下穿福厦铁路,终点(K7+405.616)位于泉港区涂岭镇上黄村西侧惠安与泉港的分界处,顺接规划G324改线惠安段起点,路线全长7. 406公里。全线设有3处互通,设置桥梁2590米/3座。项目估算总投资18.6704亿元,其中建安费10.9930亿元。
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惠安县。
技术标准:本项目起点至泉港溪西段结合城镇化地区交通特性、沿线规划及土地开发需求设置辅路,主路采用城镇化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六车道;辅路采用二路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54.5米;泉港溪西至终点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符合本项目的使用任务、性质、功能,项目所在区域地形情况及工程实际投资规模,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其中公路工程应满足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中的有关规定。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若标准和规范细则条款有出入时则以较严格的为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测量,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和概算、方案比选等内容,其中铁道工程(含下穿铁路等工程,确保涉铁项目方案通过南昌铁路局有限公司审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1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修编及报批材料,其中初勘、初测60天、初步设计40天、初步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修编及报批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设计资质需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资质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日)完成过①1 条以上(含 1 条)里程在 4.9 公里及以上的 一级 公路等级及以上和②一座特大桥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设计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01日10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3 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勘察设计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gzwz/)”网站中“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quan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泉港区南山中路投总大厦4楼 |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小林/小郑 |
电话:152*****619 | 电话:0595-********/183*****163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fjqgyx@163.com |
2024年 7 月 9 日
①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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