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和其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和其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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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A 包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建设工程、货物、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合同审计;采购人委托的工程结算复审)暂估350000.00350000.00
2B包工程结算审计等A包采购范围以外的工程审计(配合参与货物和服务采购类项目验收审计;采购人委托的的其他审计)暂估350000.00350000.00
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和其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报名包号
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企业地址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采购人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36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371-69685057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512联系人:徐婷电话:18638175200电子邮件:hsd09200@163.com
1.1.4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和其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1.1.5服务地点郑州市
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采购范围A包: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建设工程、货物、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合同审计;采购人委托的工程结算复审。其中招标文件和合同审计服务以及货物和服务采购类项目审计服务,每个项目服务费不得超过200元。
1.3.2服务期限A包:3年
1.3.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服务对象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扫描件加盖印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1、2022、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万元的,从其规定)。1.6 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3.2A包供应商具有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及工程结算复审的相关经验,并提供2021年07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的建设项目类似审计业绩一份,作为资格审核条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印章,至少包括合同签订主体、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若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复印件加盖印章)。3.4本项目A包与B包拟派项目负责人特定资格要求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资格证书(土建或安装专业),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最近一年(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签订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为准)3.5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证明无上述情况的截图,同时开标后,磋商小组有权利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信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6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投一个包,要标注清楚是投A包还是B包,若两个包都投,所投的两个包都算为无效投标。3.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即使投不同的包,也视为同时参加本次投标),需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8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3.9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10咨询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所)授权书,且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此次投标。总公司(所)与分支机构不得一同参与此次投标。需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1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9踏勘现场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踏勘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偏离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经磋商小组审查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5、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6、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成交、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8、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9、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投标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11、未及时递交磋商文件等相关事宜的。
1.12分包不允许,如果发现成交人有转包现象,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与成交人的合同,其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及有关本项目的变更资料。
2.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可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为网上发布当天(24小时内)或者书面形式、邮件形式、现场签字确认。
2.3磋商文件的修改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需要影响投标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2.1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为费率报价例如:响应报价按照计费标准的70% 收取,则:响应报价即为70%
3.2.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件的80%(详见采购需求);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4.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6.1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在盖章或签字之处均应按要求盖章或签字。
3.6.3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1、份数: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密封包装。2、装订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密封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在同一包封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4、封套信息正本/副本采购人地址: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XX包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时间为开标时间)
4.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地点1、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2、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1磋商时间、地点1、时间:2024年07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磋商会议程序1、宣布会议纪律;2、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及监督单位代表检查并签字;5、开标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签到的逆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等,并记录在案;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
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家2人;
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名
7.2成交人公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3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协同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4履约保证金
7.5.1签订合同按《成交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5质疑、投诉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2.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付款方式采购人和成交人合同中另行约定。
10..2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由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6000元/包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缴纳账户如下:收款单位: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帐 号:41050180360800001370
10.3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磋商活动中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服务内容及要求、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0.5特别提醒1、本次采购活动涉及中小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政策执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6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 ”和“承包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 ”进行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 ”或“代理机构 ”含意相同。
10.7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0.8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备注:1、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响应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总则内容不全或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审查因素审查标准
资有格性检查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提供承诺声明函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3.6.1 项规定;响应文件其他部分签字或盖章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标准要求
响应范围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1.3.2 项规定
服务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1.3.3 项规定
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3.3.1 项规定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响应报价:3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标准分评分标准
2.2.2(1)报价评分标准响应报价30分1.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3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最终报价。对符合条件规定的小微企 业 的 报 价 给 予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企业业绩8分每提供1份建设项目业绩得2分,此项最多得8分。不具有得0分。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等独立承担的建设项目。2、需提供审计项目合同或协议、审计报告或意见等成果证明材料。3、此项业绩与资格项可以重复。
2.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6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加 4分(不提供不得分),具有十年以上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经验加2分,此项最多得6分。(以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注册时间为准)1.相关从业经验证明材料: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合同、成果报告关键页,证明材料中需明确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2. 企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同时计算。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人员3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每有 1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3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 1人具备高级职称证书得 1分;每有 1人具备中级职称证书得 0.5分,此项最多得3分。提供供应商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以来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注:同一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按得分最高证书计分。
2.2.2(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项目实施方案10 分本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管理流程清晰、运作流程图合理、现场踏勘及询价机制规范合理、评审后技术指标分析及价格对比机制健全、信息反馈及时、信息反馈后的处理机制可行,成果文件达到服务要求。根据各供应商实施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且切实可行,6分<得分≤10分2.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一般,3分<得分≤6 分;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1分<得分≤3。
内部管理制度5 分具有财务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度、时效控制度、风险控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各供应商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 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且切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2. 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一般, 1分<得分≤ 3 分;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质量保证措施5 分质量目标明确,并有实现质量目标的保障措施,各阶段具有保证质量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关的处理措施。根据各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且切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2.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一般,1分<得分≤ 3 分;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进度保障措施5 分服务进度控制措施包括进度计划、人员配备、资源配备计划、在服务期限内完成项目任务的承诺且具有进度控制措施和处理方法。根据各供应商的进度保障措施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 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且切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2. 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一般,1分<得分≤ 3 分;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业务操作流程5 分有完善的工作流程、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体现标准化服务,管理服务水平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根据各供应商的业务操作流程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且切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2. 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一般,1分<得分≤ 3 分;
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风险管控措施5 分项目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包括项目评审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根据各供应商的风险管控措施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 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且切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2. 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一般,1分<得分≤ 3 分;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档案管理措施5 分评审项目档案管理措施包括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存放环境、存放档案的设施设备、档案的存放年限以及档案的可追溯性。根据各供应商的档案管理措施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1. 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且切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2. 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一般,1分<得分≤ 3 分;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服务承诺10 分(1)服务承诺内容完善,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为采购人排忧解难,服从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 , 得 5分;服务承诺内容相对完善,较为配合采购人的工作,服从采购人的安排,能解决工程 中的问题,得 3分;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完善,能够配合采购人的工作,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基本能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得1 分。未提供不得分。
(2)承诺项目拟投入人员亲自到场服务,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在采购人招标项目及合同审计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应及时配合到位,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履职尽责的承诺。承诺合理,依法依规, 内容详实,可行强,得 5 分; 承诺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基本详实,基本可行, 得 3 分 ; 承 诺 不 够 合 理 、内 容 不 够 详 实 , 可 行 性 一 般 , 得 1 分 。
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项目收费基数50万以下50-1010-5050-1亿元1-5亿元5亿元以上
一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设计概算2.5‰1.5‰1‰0.8‰0.5‰0.3‰
二施工图预算、标底投标报价编制建安工程费3‰2.5‰2‰1.5‰1‰0.8‰
三编制竣工结算建安工程费4‰3‰2.5‰2‰1.5‰1‰
四审核施工图预算、标底送审建安工程费基本收费1‰另按审核增减额3%
五审核竣工结算送审建安工程费基本收费1.8‰另按审核增减额5%
六编制工程清算单建安工程费4.5‰4‰3‰2.8‰2.5‰2‰
七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建安工程费9.5‰6.5‰5‰4‰2.8‰2‰
八工程造价鉴证鉴证标底6.5‰4.8‰4‰3‰2.5‰2‰
项目金额预算审核概算审核
10-200(含)万元200-500(含)万元以内500-2000(含)万元2000-5000(含)万元5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以内5000万元以上
审核并出具报告的时间571012151015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
响应报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5 章采购需求中所规定“计费标准 ”的 %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服务对象要求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市
权利义务我方承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文本”和第五章“采购需求 ”的相关规定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
最终报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5 章采购需求中所规定“计费标准 ”的 %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服务对象要求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市
权利义务我方承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文本”和第五章“采购需求 ”的相关规定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承担的工作
项目描述
备注
姓名年龄学历
职称/证书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类似项目概况说明甲方及联系电话
职务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从业时间备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和其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和其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暂估70万元,招
标人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1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3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9685057
电子邮件:hsd0920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512
联 系 人: 徐婷
电 话: 18638175200
电子邮件: 186381752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
咨询和其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A包
采 购 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 〇 二 四 年 七 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9
第四章 采购合同文本 .........................................28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和其他审计咨询服务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2024-001
2、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和其他审计咨
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暂估700000.00元
最高限价:暂估7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2
A 包
B包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
(建设工程、货物、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和合同审计;采购人委托的工程结算复审)
暂估350000.
00
工程结算审计等A包采购范围以外的工程审计
(配合参与货物和服务采购类项目验收审计;
采购人委托的的其他审计)
暂估350000.
00
350000.00
350000.00
注: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70万元只是参考价格,A包和B包的预算也只是参考价格
,按照实际业务量和中标费率结算。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
A包: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建设工程、货物、服务等政
府采购招标文件和合同审计;采购人委托的工程结算复审。其中招标文件和合同审计
服务以及货物和服务采购类项目审计服务,每个项目服务费不得超过200元。
B包:工程结算审计等A包采购范围以外的工程审计;配合参与货物和服务采购
类项目验收审计;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审计。其中配合参与货物和服务采购类项目验
收审计、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审计按照有关收费文件标准、合理的市场定价,经双方
协商后确定收费金额。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服务对象要求
1
5.4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市
5.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服务期限:
A包:3年
B包: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
A包供应商具有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及工程结算复审的相关经
验,并提供2021年07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
的建设项目类似审计业绩一份,作为资格审核条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印章,至少
包括合同签订主体、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若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
复印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复印件加盖印章。)
3.3 B包供应商应具有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相关经验,并提供
2021年07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工程项目类似结算审计业
绩一份,作为资格审核条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印章,至少包括合同签订主体、采购
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若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
复印件加盖印章。)
3.4本项目A包与B包拟派项目负责人特定资格要求
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资格证书(土建或安装专业),同时具备中
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最近一年(2023年6月至2024
年6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签订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上查询
截图为准)
2
3.5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
站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供应商需要提供证明无上述情况的截图,同时开标后,磋商小组有权利通过互联
网查询相关信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6
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投一个包,要标注清楚是投A包还是B包,若两个包都投,所投的两
个包都算为无效投标。
3.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即使投不同的包,也视为同时参加本次投标),需要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3.8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代表(委
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资料。
3.9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
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需要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
3.10
咨询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所)授权书,且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此
次投标。总公司(所)与分支机构不得一同参与此次投标。需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拟。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3
1、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512
3、方式:各潜在供应商持报名表、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4、售价:0 元
四、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3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69685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512
联系人:徐婷
联系方式:1863817520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婷
联系方式:18638175200
4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
和其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
和其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报名包号
法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企业地址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3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69685057
名称: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512
联系人:徐婷
电话:18638175200
电子邮件:hsd09200@163.com
1.1.4
项目名称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和其
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1.1.5
服务地点
郑州市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A包: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
建设工程、货物、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合同审计
;采购人委托的工程结算复审。其中招标文件和合同审
计服务以及货物和服务采购类项目审计服务,每个项目
服务费不得超过200元。
1.3.2
服务期限
A包:3年
1.3.3
服务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服务对象要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扫描件加盖印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
业2021、2022、2023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
算)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
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度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
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
〕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
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
A包供应商具有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审计及工程结算复审的相关经验,并提供2021年07月0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
担的建设项目类似审计业绩一份,作为资格审核条件(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印章,至少包括合同签订主体、采
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若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
架协议复印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复印件加盖印章)。
3.4本项目A包与B包拟派项目负责人特定资格要求
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资格证书(土建
或安装专业),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与供
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最近一年(2023年6月至202
4年6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签订劳动合同、社保部门
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3.5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
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
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证明无上述情况的截图,同
时开标后,磋商小组有权利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信息)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
档保存。
3.6
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投一个包,要标注清楚是投A包还是B
包,若两个包都投,所投的两个包都算为无效投标。
3.7
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即使
投不同的包,也视为同时参加本次投标),需要提供承
诺函,格式自拟。
3.8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代理
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
纳的近三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
明资料。
3.9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
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
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需要提
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
咨询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所)授权书,
且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此次投标。总公司(所)与
分支机构不得一同参与此次投标。需要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
1.9
1.10
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踏勘
不召开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磋商小组审查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
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的;
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
期限;
5、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6、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
、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成交、采取可能
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9、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投标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
11、未及时递交磋商文件等相关事宜的。
不允许,如果发现成交人有转包现象,采购人有权立即
终止与成交人的合同,其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及有关本项目的变更资料。
8
1.11
偏离
1.12
2.1
分包
构成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其他材料
2.2
供应商确认收到
竞争性磋商文件
澄清的时间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3.2.1
响应报价
3.2.2
最高限价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可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
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确认
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为网上发布当天(24小
时内)或者书面形式、邮件形式、现场签字确认。
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修改内
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完成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需要影响投标的,将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响应报价为费率报价
例如:响应报价按照计费标准的70% 收取,
则:响应报价即为70%
最高限价: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件的80%(详
见采购需求);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在盖章或签字之处均应按要
求盖章或签字。
3.6.3
响应文件份数
及要求
1、份数: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电子版一份),密封包装。
2、装订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
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密封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在同一包封
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封套信息
正本/副本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XX包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时间为开标时间)
4.1
递交响应文件方
式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恒晟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开标室。
9
5.1
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开大道恒通国际5楼恒晟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磋商会议程序
1、宣布会议纪律;
2、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并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及监督单位代表检查
并签字;
5、开标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签到的逆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
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等,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
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
和技术方面的专家2人;
7.1
是否授权磋商小
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名
7.2
成交人公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
7.3
7.4
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协同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
《成交通知书》
履约保证金

7.5.1
签订合同
8.5
质疑、投诉
按《成交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成交通知
书发出时间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
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
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94
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
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
2.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磋商公告、竞
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
1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付款方式
采购人和成交人合同中另行约定。
10..2
代理服务费
10.3
解释权
特别提醒
10.5
10.6
同义词语
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
由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6000
元/包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纳。
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恒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
贸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41050180360800001370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
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
特别规定外,在磋商活动中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竞争
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服务内容及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部分中就同
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
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本次采购活动涉及中小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政策执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 ”和“承包人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分别按“采购人
”和“供应商 ”进行理解。“采购代理机构
”与“招标代理机构 ”或“代理机构 ”含意相同。
10.7
10.8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未尽事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备注:
1、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要求提供
原件。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响应资格并
没收投标保证金。
2、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总则内容不全或不一致时,
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11
12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
性磋商。
1.1.2 本磋商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磋商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磋商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磋商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要求等
1.3.1 本次服务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磋商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磋商项目的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要求
1.3.1 本次服务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磋商项目的服务周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磋商项目的服务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应提供无下列情况的
承诺函,并保证承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磋商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3
(5)与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证书证件应使用中文版本,无中文版本的应附相应的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 偏离
不允许,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分包
不允许,如果发现成交人有转包现象,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与成交人的合同,其
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14
(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合同文本;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
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疑问,要
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相关媒介进行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
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修改
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编制响应文件的
时间需要影响投标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 磋商报价
3.2.1 报价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本轮报价不是最终报价。第二轮
报价,即最终报价。响应人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逆顺序依次进行报价。
3.2.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标;
3.2.4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本供应商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15
3.2.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
终报价。
3.2.6经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该时间要求)。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
期。
3.3.4供应商提供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磋商响应文件
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响应报价的;
3.4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3.5 备选投标方案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规定不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
响应文件应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签字或盖章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服务内容等实质性内
容作出响应。
3.6 .3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4.2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磋商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16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5.2 磋商程序
5.2.1 宣布开标纪律;
5.2.2
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5.2.3 宣布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4 密封情况检查:由供应商代表及监督单位代表检查并签字;
5.2.5 开标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签到的逆顺序;
5.2.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等,并
记录在案;
5.2.7 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2.8 开标结束。
6. 评审
6.1 磋商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
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活动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17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
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
审依据。
6.4 评审程序
分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推荐成交候选人三个阶段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7. 合同授予
7.1 成交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
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排序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7.2 成交人公布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布成交人。
7.3 成交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履约担保(无)
7.5 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
有规定者从其规定),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
赔偿。
7.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
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8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
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
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干扰
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办法”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审。
8.4 对有关磋商活动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
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对磋商、评审
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8.6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投诉。
9.质疑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其他内容
19
一、资格审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方法
条款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
填写并加盖公章
信用信息查询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提供承诺声明函







1.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 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程序
3.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或承
诺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3.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或承诺,且承
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供应商若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未承诺的或未加
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响应将被拒
绝,不能进入评审。
20
3.3资格审查人员依据本章资格审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评审资格,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资格审查人员应当认定
其响应文件无效,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审环节。
21
二、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3.6.1 项规定;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其他部分签字或盖章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标准
要求
符合
性审
查标

2.1.1
条款号
2.2.1
条款号
报价
评分
标准
2.2.2
(1)
响应范围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1.3.2 项规定
服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1.3.3 项规定
响应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3.3.1 项规定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分因素
标准分
编列内容
响应报价:30分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50分
评分标准
1.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
的供应商的价格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30
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最终报价。对符合条件规定的小微
响应报价
30分







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
重复享受。
每提供1份建设项目业绩得2分,此项最多得8分。不具
有得0分。
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企业业绩
8分
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建设工
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等独立承担的建设
项目。
2、需提供审计项目合同或协议、审计报告或意见等成
果证明材料。
3、此项业绩与资格项可以重复。
2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具有
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加 4
分(不提供不得分),具有十年以上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经验加2分,此项最多得6分。(以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 6分
注册时间为准)
1.相关从业经验证明材料: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业绩合同、成果报告关键页,证明材料中需明确体现项
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2. 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同时计算。
拟 派 项 目 团 队 人 员 ( 不 含 项 目 负 责 人 ) 每 有 1
3分
名 具 备 一 级 注 册 造 价 师 资 格 的 得 1分 , 本 项 最 多 得
3分。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 1
人具备高级职称证书得 1分;每有 1
拟派项目团队
人具备中级职称证书得 0.5分,此项最多得3
其他人员
3分
分。提供供应商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缴纳的2023年以来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注:同一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按得分最
高证书计分。
本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管理流程清晰、运作流程图
合理、现场踏勘及询价机制规范合理、评审后技术指
标分析及价格对比机制健全、信息反馈及时、信息反
馈后的处理机制可行,成果文件达到服务要求。
根据各供应商实施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
商务
部分
评分
标准
技术
部分
评分
标准 项目实施方案 10 分
评审:
2.2.2
(2)
2.2.2
(3)
1.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且
切实可行,6分<得分≤10分
2.
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一般
,3分<得分≤6 分;
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1分<得分≤3。
23
具有财务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时效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各供应商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
:1. 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
且切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
内部管理制度
5 分
2. 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
一般, 1分<得分≤ 3 分;
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质 量 目 标 明 确 , 并 有 实 现 质 量 目 标 的 保 障 措 施 , 各
阶 段 具 有 保 证 质 量 的 工 作 内 容 、 工 作 方 法 、 工 作 重
点、难点分析及相关的处理措施。根据各供应商的质
量保证措施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
1.
质量保证措施
5 分
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且切
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
2.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一
般,1分<得分≤ 3 分;
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服 务 进 度 控 制 措 施 包 括 进 度 计 划 、 人 员 配 备 、 资 源
配 备 计 划 、 在 服 务 期 限 内 完 成 项 目 任 务 的 承 诺 且 具
有进度控制措施和处理方法。根据各供应商的进度
保障措施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
1. 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5 分
且切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
2. 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
一般,1分<得分≤ 3 分;
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有 完 善 的 工 作 流 程 、 工 作 计 划 及 实 施 时 间 , 体 现 标
准 化 服 务 , 管 理 服 务 水 平 符 合 国 家 和 行 业 标 准 。 根
据各供应商的业务操作流程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
业务操作流程
5 分
审:
1.
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且切
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
2. 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
一般,1分<得分≤ 3 分;
24
风险管控措施
5 分
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项目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包括项目评审的事前、事中、
事后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根据各供应商的风险管
控措施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
1. 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
且切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
2. 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
一般,1分<得分≤ 3 分;
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评 审 项 目 档 案 管 理 措 施 包 括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 档 案 存
放环境、存放档案的设施设备、档案的存放年限以及
档案的可追溯性。根据各供应商的档案管理措施
是否符合以下标准进行评审::
1. 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
档案管理措施
5 分
且切实可行,3分<得分≤ 5 分;
服务承诺
10 分
2. 内容比较完整、有可量化的操作措施、可操作性
一般,1分<得分≤ 3 分;
3. 内容有明显缺失、不完整,得 1 分。
(1)服务承诺内容完善,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为采
购人排忧解难,服从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



5
分;服务承诺内容相对完善,较为配合采购人的工作
, 服 从 采 购 人 的 安 排 , 能 解 决 工 程 中的问题,得 3
分;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完善,能够配合采购人的工作
,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基本能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2)承诺项目拟投入人员亲自到场服务,否则视为违
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在采购人招标项目及
合同审计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应及时配合到位,提
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
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
的在岗履职尽责的承诺。承诺合理,
依法依规, 内容详实,可行强,得 5 分; 承诺基本
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基本详实,基本可行
, 得 3 分 ; 承 诺 不 够 合 理 、
内 容 不 够 详 实 , 可 行 性 一 般 , 得 1 分 。
25
未提供不得分。
26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
件,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1 符合性评审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响应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符合性审查
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审方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



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
3.1.2 供应商或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有《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
》(豫财购﹝2021﹞6 号)规定情形的。
3.1.3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27
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中响应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一览
表为准;
(2)响应费率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评审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1)按本章第2.2.2(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
(2)按本章第2.2.2(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2.3 供应商得分=A+B+C。
3.2.4
供应商综合得分=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以此计算各个供应商
的综合得分。
3.2.5
磋商小组成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成员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2.6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



28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
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并
向 采 购 人 提 交 书 面 评 审 报 告 。
29
第四章 采购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_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
审计咨询和其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合同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30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和
其他审计咨询服务项目A包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5.资金来源:
6.建设工期或周期:
7.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三、服务期限
四、质量标准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或计取方式:
2.支付方式:
六、其他事项
七、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 份,咨询人执 份。
委 托 人:___________(盖章) 咨 询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31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词语定义
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工程项目”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审计与其他工程审计咨询服务项
目。
1.1.2本项目所称的“工程审计”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
结算审计、采购人委托的工程结算复审、其他工程方面的审计。
1.1.3本项目所称的“其他审计”是建设工程、货物、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
合同审计、配合参与货物和服务采购类项目验收审计、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审计。
1.1.4“委托人”是指本项目中委托工程结算审计与其他审计的一方。
1.1.5“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工程结算审计与其他审计的一方。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
行本合同工作的负责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
委托人权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
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
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4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
32
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
暴动、战争等情形。
1.2语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
,应以中文为准。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
3.专用条件及附录;
4.通用条件;
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审计服务建议书(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
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法律法规、技
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
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
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
责。
2.2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审计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
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
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项目审计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
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合理工作时限
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
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
书面通知咨询人。
2.5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
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2.6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3.咨询人的义务
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
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
3.1.2项目负责人
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
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
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其他人员。咨询人不
得主动更换项目负责人。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
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
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
(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4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审计业务有关的
资料,包括工程结算审计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
从业)资格证书、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
3.2.2咨询人提供审计服务以及出具工程结算审计等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
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结算审计及其他审计等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
增加服务酬金。
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结算审计及其他审计等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
、审计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
章。
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
议给予书面答复。
3.2.5咨询人从事审计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结算审计
服务及其他审计服务,不转包承接的服务业务。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
技术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
、规范。
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
托人提供的资料,应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
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
35
4.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
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
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
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
支付方法。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
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
。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
5.支付
5.1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
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支付申请
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
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
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
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
36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
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合同变更
6.1.1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
,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
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
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
依据。由此引起的采购范围及内容等,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
 6.1.4
因工程规模、采购范围及内容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合同解除
6.2.1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审计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
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
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
,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
除合同的其他条件。
6.2.3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37
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
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
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
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6.3 合同终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
7.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
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8.其他
8.1考察及相关费用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
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奖励
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
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
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38
  
  
8.3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
,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
定。
   8.4联络
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
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
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
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
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
8.5知识产权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
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
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
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
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
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
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
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
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
委托人承担责任。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
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
主管部门的检查。
39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 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合同专用条款、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
2.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委托人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 /
2.2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
委托人认可。
3.咨询人的义务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符合本工程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

3.1.2项目负责人为: ,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

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服务期限内,供应商不得主
动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期限内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
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经过委托人同意,且所换人员职称、取
得的相关证书等不得低于被换人员。
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 /
3.2.3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 五个工作日
内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0
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每逾期一天,承担支付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
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 。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咨询费用的百分之二。
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 / 。
5. 支付
5.1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__ / _,其他约定: / 。
5.2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
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6.1合同变更
6.1.4因工程规模、采购范围及内容等变化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
整方法: / 。
6.2合同解除
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 / 。
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 。
7. 争议解决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_ / _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 / 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2)__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委托人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1
一、项目基本情况
第五章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工程审计咨询和其他审计咨
询服务项目
2.采购范围
A包: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建设工程、货物、服务等政
府采购招标文件和合同审计;采购人委托的工程结算复审。其中招标文件和合同审
计服务以及货物和服务采购类项目审计服务,每个项目服务费不得超过200元。
B包:工程结算审计等A包采购范围以外的工程审计;配合参与货物和服务采购
类项目验收审计;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审计。其中配合参与货物和服务采购类项目验
收审计、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审计按照有关收费文件标准、合理的市场定价,经双方
协商后确定收费金额。
3.供应商数量:A包:1家;B包:1家。
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服务对象要求。
5.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市。
6.服务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42
二、计费标准
1.
计费标准:
本次采购活动的最高限价: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件费率的80%;
以此表格标准为基础,结合市场行情及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单个审计项目收费
服务项目
收费基数

设计概算的编
制与审核

施工图预算、
标底投标报价
编制
设计概算
建安工程


编制竣工结算
建安工程


审核施工图预
算、标底
送审建安
工程费
500
万以

2.5

500-
1000
1000-
5000
5000-
1亿元
1-
5亿元
5亿元以

1.5‰ 1‰
0.8‰ 0.5‰ 0.3‰
3‰ 2.5‰ 2‰
1.5‰ 1‰
0.8‰
4‰ 3‰ 2.5‰
2‰ 1.5‰
1‰
基本收费1‰
另按审核增减额3%

审核竣工结算
送审建安
工程费
基本收费1.8

另按审核增减额5%

编制工程清算


实施阶段工程
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鉴证
建安工程

建安工程

鉴证标底
4.5

9.5

6.5

4‰
3‰
2.8‰ 2.5‰
2‰
6.5‰ 5‰
4‰ 2.8‰
2‰
4.8‰ 4‰
3‰ 2.5‰
2‰
,根据投标费率计算,不足600元的按照600元计算。
43
三、审核时限要求
供应商需要具有快速响应采购人合同范围内各项审计业务的能力,原则上收到
委托人的审计业务需求后,4小时内进行响应和开始处理审计业务。收到完整的审计
资料后,具体审核最长时间如下(单位:工作日)
1、概算、预算审核最长时限
预算审核
概算审核
项目金额
审核并出具
报告的时间
10-
200(含
)万元
200-
500(含
)万元
以内
500-
2000(含
)万元
2000-
5000(含
)万元
5000万元
以上
5000
万元
(含)
以内
5000万
元以上
 5
7
10
12
15
10
 15
2、结算审核最长时限
结算审核
项目金额
审 核 并 出 具 报 告 的
时间
500(含)万
元以内
500-2000
(含)万元
2000-5000
(含)万元
5000万元以上
20
30
45
60
以上时间为原则要求,如有特殊情况,审核时间另行约定。招标文件和合同审计
,原则上要求1天(24小时内)出具审计意见。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审计服务,原则上
要求3天(72小时内)出具审计意见。
四、对中介机构的工作要求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独立完成项目评审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让给其它中介机构或个人。
2.公正、公平、诚信地开展评审工作,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指导。
4.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执业行为规范。
4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包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5
目录
一、响应函
二、响应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五、供应商企业 (单位) 类型声明函格式
六、服务方案
七、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八、项目团队人员组成表
九、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一、其他材料
十二、资格审查资料
46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一、响应函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澄清公告(更正公
告) 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愿意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5
章采购需求中所规定“计费标准”的
%进行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采购人的采购计划。
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合同条款及其他部分的
全部内容,若我方中标,将完全响应其规定。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与你方签订合同,在签订采购合同时
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效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项目。
(4)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
6.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
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7
二、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证书编号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5 章采购需求中所规定
“计费标准 ”的 %
响应报价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服务对象要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郑州市
权利义务
我方承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文本
”和第五章“采购需求 ”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8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证书编号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5 章采购需求中所规定
“计费标准 ”的 %
最终报价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服务对象要求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郑州市
权利义务
我方承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文本
”和第五章“采购需求 ”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项目共进行两次报价,本表是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供应商不需在响应
文件中附此表,而是自行准备加盖单位公章的空白报价表若干份,以便在磋商小组规
定的时间现场填写最终报价
49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仅
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50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包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51
五、供应商企业 (单位) 类型声明函格式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
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 承 建 ( 承 接 ) 企 业 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 标 的 名 称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 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2
2.该声明函是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非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不用提供该声明,可
不填或直接删除本声明。
53
附件 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由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备注:如不符合条件可不提供或删除。
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的 通 知 》 ( 财 库 〔 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如不符合条件可不填或删除本声明函。
54
供应商应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服务方案:
六、服务方案
(1)项目实施方案
(2)内部管理制度
(3)质量保证措施
(4)进度保障措施
(5)业务操作流程
(6)风险管控措施
(7)档案管理措施
(8)服务承诺
55
七、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承担的工作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供应商同时提供合同或成果报告关键页(或三方定案表)证明文件扫描件。
56
八、项目团队人员组成表
8.1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职称/证书
年龄
职务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项目负责人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类似项目概况说明 甲方及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如有) 、技术职称证书(如有)
、相关从业经验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57
8.2 拟派其他评审人员一览表
职务
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从业
时间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项目团队各组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如有)
、技术职称证书(如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58
九、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在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采 购 活 动 中 , 我 方 保 证 在 成 交 结 果 公 告 发 布 后 5
个 工 作 日 内 , 按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的 规 定 ,
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向采购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方法承担。我方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9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 员 、 磋 商 小 组 及 其 亲 属 提 供 礼 品 礼 金 、 有 价 证 券 、 购 物 券 、
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
,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3.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此项目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0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及评审办法中评审标准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有)
十一、其他材料
61
十二、资格审查资料
12.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邮政编码
电话
网址
电话
电话
员工总人数: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传真
姓名
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成立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62
12.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63
1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企业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
的资信证明)
64
1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5
1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度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66
1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
67
12.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格式自拟)
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咨询 工程审计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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