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土墙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挡土墙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新村挡土墙工程(三期)(项目名称)已由 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
2.2工程规模: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新村挡土墙工程(三期)位于 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 本项目挡土墙总长403.85米(详见施工图纸)。本工程控制价为333611元,K=12%,发包价为293578元。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0天,缺陷责任期2年。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连江县范围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或外地在连江县备案注册的并在当地办理了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开户许可证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
3.2.1.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3.2.1.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近三年来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7]89号和榕交建[2008] 84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兴趣的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采用无记名方式。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图纸)每套售价500元。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5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江县璟江大酒店五楼515B厅(连江县丹凤东路33号)。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拒绝其投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递交业主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装入一个包装袋中,包装袋要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现场开封点收,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剩余部分在签订合同前交齐。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邮编:350515
电话: 180*****111
联系人: 雷积勇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电子邮件: fjrwzb@163.com
电话:0591-******** 188*****049,传真: 0591-********
联系人: 黄工
招标编号:RWZB-2016-242 |
开标时间:2016-08-15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民委员会 |
所属地区: |
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新村挡土墙工程(三期)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新村挡土墙工程(三期)(项目名称)已由 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 2.2工程规模: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新村挡土墙工程(三期)位于 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 本项目挡土墙总长403.85米(详见施工图纸)。本工程控制价为333611元,K=12%,发包价为293578元。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0天,缺陷责任期2年。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连江县范围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或外地在连江县备案注册的并在当地办理了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开户许可证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 3.2.1.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3.2.1.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近三年来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7]89号和榕交建[2008] 84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兴趣的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采用无记名方式。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图纸)每套售价500元。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5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江县璟江大酒店五楼515B厅(连江县丹凤东路33号)。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拒绝其投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递交业主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装入一个包装袋中,包装袋要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现场开封点收,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剩余部分在签订合同前交齐。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8. 招标人: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安凯乡镇安村,邮编:350515 电话: 180*****111 联系人: 雷积勇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电子邮件: fjrwzb@163.com 电话:0591-******** 188*****049,传真: 0591-******** 联系人: 黄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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