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贵安新区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十四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贵阳贵安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操作规范》文件要求,为持续推进贵安新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经市残联党组会研究通过,决定采购“贵安新区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主要内容:贵安新区2024年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采购。
(二)采购预算:******元。
(三)最高限价:******元。
(四)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五)服务地点:贵安新区辖区内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方式及采购数量
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内为贵安新区各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84名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
(二)服务对象要求
服务对象为贵阳或贵安新区户籍,在贵安新区常住,持有有效《残疾人证》,16-59周岁,属于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或含有以上三类之一的多重残疾人,自理能力较弱、有居家照料需求,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病。家庭情况属于已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临时救助对象、一户多残、以老养残、持《特殊病种(门诊大病)医疗证》户、有子女就读高中(中职)及以上学校、单身或单亲家庭、独自居住,以及受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等影响较大的特殊困难家庭。
(三)服务内容
参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2019)及《贵州省基层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贵阳贵安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操作规范》,根据不同残疾人的需求和服务承接机构的服务能力,从以下8项服务内容中选择不少于3项内容开展服务,严禁以直接发放资金或物资的方式代替服务。
1.生活照料服务:饮食服务、个人卫生服务、家庭环境卫生服务、睡眠照料服务、日常起居、协助办理家庭日常事务、户外活动、采购食品、生活用品。
2.照护服务:病情观察及检测、用药服务、协助进食、排泄照护。
3.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个人卫生训练、穿衣训练。
4.社会适应能力辅导:社交技能训练、心理康复训练。
5.运动功能训练:床上翻身、桥式运动、坐位训练、站位训练、步行训练、关节活动训练、肌力增强训练、平衡协调训练
6.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劳动技能训练、劳动技能培训、组织简单生产劳动、职业康复、就业指导、职业介绍。
7.家庭和社区生活支持:家庭生活规划、家庭和社区关系支持、社区公共资源使用、家属心理情绪支持与喘息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危机干预、其他支持服务。
8.政策服务:宣传讲解政府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协助服务对象开展政策查阅,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上门咨询与辅导,提供申请文书写作、资料打印等服务,协助服务对象进行服务需求登记、补助申请及证件代办、调查数据填报等。
(四)服务要求及规定
1.每个服务对象累计服务次数不少于8次,累计服务时长不低于12小时,每次服务人员原则不少于2人(部分确实只需1人服务且没有风险的项目可1人服务),残疾人(或其亲属)对服务的满意度达80%及以上。
2.因服务对象为智力、精神或重度肢体残疾人,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尊重残疾人,提供服务前必须征得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同意。
3.服务人员要有爱心、有耐心,遵纪守法,在服务过程中,尊重、关心服务对象,不得有歧视服务对象的行为发生,不得凌辱、侵害和虐待残疾人。
4.每次服务均要求记入服务档案,每次服务结束后需经残疾人(或其亲属)在服务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保护残疾人隐私,供应商及服务人员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残疾人信息。
6.所有提供服务内容均为上门服务,不另外支付路费和其他费用;在服务过程中也不得收取服务对象费用。
7.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事故、意外事故,对自身和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服务机构承担责任。
8.按规定向市、区(市、县)残联提供服务资料,并按要求将托养对象信息录入指定管理系统(省残联阳光服务平台)。
三、投标资质要求及需提供资料
(一)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至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图截止时点为招标公告时间段内。
(二)特殊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行政部门许可的托养、养老、生活服务、家政、医疗或康复资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即可,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代理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二)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方案
(三)可优先考虑的其他证明资料:
1.同类业绩
(1)近三年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材料;
(2)对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实践经验丰富材料。
2.增值服务承诺
提供物资慰问等增值服务的承诺函。
五、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4年6月11日14:00至2024年6月15日17:00,每天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
现场领取地点: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1号立阳大厦3楼)
网上获取网址:官网“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http://www.gydpf.org.cn/)
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早上10:00前投标人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需密封)递交至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1号立阳大厦3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二)磋商时间:2024年6月17日早上10:30;地点: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贵阳市云岩区毓秀路1号立阳大厦3楼)。
(三)项目联系人:陈秋含 联系电话:0851—********
八、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详见附件2)。
附件: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2.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
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残疾人居家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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