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巴马瑶族自治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询价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巴马瑶族自治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询价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巴马瑶族自治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询价公告
2024-07-10 18:07 来源: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谭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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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我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至我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购买服务内容: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根据新工作部署和技术规程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分别形成巴马瑶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数据库成果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各地类面积详见附表。

(二)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

(三)议标方式:会议议标。本次议标采用综合考虑因素和费用报价合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为中标单位。

(四)议标机构: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对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具有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服务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本次报价包含巴马瑶族自治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所需费用、评审及其相关费用。

(三)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应包含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费用报价单(报价要求符合服务行业收费标准)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注: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信封封面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邮递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四)报价递交时间:3天,即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止(按正常上下班时间报名)。

(五)送交报价文件地点:巴马镇寿乡大道462号-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三、联系单位

联系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谭工0778-*******138*****667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0日


关联文件:



********.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bama.gov.cn/tzgg/t********.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准地价 园林 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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