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审计招标公告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审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审计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审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智慧化提升,主要包括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及配电设施等。实现“智慧治理,畅安出行”的目标,增强路段管控能力、提高路段运营管理水平、提升服务品质和客户体验。
智慧提升重点内容包括综合管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收费服务系统、出行服务系统、数字支撑系统等。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只能投标其中一个标段。
标段一:对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
标段二:对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对象包含与项目有关的单位及建设资金,单位包括项目业主、项目执行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咨询服务单位、供货商等为本项目提供施工、货物、服务的单位。
(2)审计服务内容:
标段一: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标段二: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3)服务期限: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至审计服务事项验收完毕。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5)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廊坊市、沧州市、衡水市、邯郸市;衡水收费站、白洋淀收费站及路段监控中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17时 0 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周靖、李春泽、王嘉惠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宿子轩
电话:0311-********/180*****183
电子邮件:hbctxm2c@vip.163.com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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