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档案馆《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两本书籍的设计排版印刷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档案馆《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两本书籍的设计排版印刷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 1.设计排版:印制单位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设计、排版,需按要求进行校对修改,输出至少三次彩色样稿。封面设计需提供五种方案供采购方选择。 2.印装:《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字数约16万余字,采用大32开(148*210mm),勒口70mm。封面彩色印刷,做UV及起鼓,覆哑光膜,胶装。内页采用80克环保书写纸(四色印刷),大约400页,有28幅图片。印刷2500册。 《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字数约4.6万余字,采用大32开(148*210mm),勒口70mm。封面彩色印刷,做UV及起鼓,覆哑光膜,胶装。内页采用80克环保书写纸(四色印刷),大约150页,有30幅图片。印刷2500册。 3.质量:全书按照国家印刷行业质量标准印刷,书中所有彩色图片要进行图片处理和印刷专业校色,保持原始图片像素标准,保证图片清晰不偏色。油墨须使用符合国家最新环保标准,全书不得有刺激性气味。 4.印期和运输:全书定稿后,印制单位需出精装彩色样书交采购方审核签字后方可付印,印期15天。成品书每本吸塑,用标准耐压纸箱包装。印制单位负责送货上门,地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3号行署10号办公楼。 (二)采购数量: 印刷成品书共计5000册(《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各自2500册)。 (三)主要功能或目标: 要求设计风格庄重、美观、大方,印刷字迹清晰、图片颜色鲜亮无偏色。全文套印准确,装订紧实,实地平服。 (四)需满足的要求: 1.印制单位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同意执行质量抵押金条款。(服务工程超市另有要求的以服务工程超市要求为准)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 3.印制单位需向采购方提供全书WORD/WPS/PDF定稿文件和印刷版电子稿光盘5套存档。印制单位承担《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两书全部电子、纸质文稿以及印制胶片或电子版的保管、保密责任,确保相关资料不外传、外借,并在约定的印制工作完成后,对相关印制资料进行及时销毁。 4.如有印制装订质量问题需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服务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本企业印刷出版的同类型样书3本(提供版权页等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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