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3401破3号关于西昌市元源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川3401破3号关于西昌市元源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西昌市元源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西昌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2日作出(2024)川340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平对西昌市元源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5月9日作出(2024)川3401破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西昌市元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为推进西昌市元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元源公司于 2001年4月23日经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62H0715T,注册资本108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昌琼,注册地址为西昌市胜利南路一环路南一段。股东信息:成都桂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71.34万元、黄昌琼出资508.66万元。企业经营范围:住宿、停车、中餐制售、茶水服务、国内旅游服务(以上项目,评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果树种植;经销:农副土特产品、野生食用菌、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品)、百货、农机配件、建筑材料、糖、烟、酒、饮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元源公司财务账目资料不全,主要资产有房屋、土地、应收账款等,上述数据可能与实际不符,以现场实际盘点为准。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本次破产清算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为:
1.对债权人及管理人提供的银行流水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审计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是否存在下列行为:
(1)无偿转让财产;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债权。
3.审计破产申请前6个月,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的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清偿时间、金额;
4.协助管理人审查元源公司债权;
5.其他管理人要求的工作事务,能够及时按照管理人要求到西昌现场办公。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
本次破产清算的评估范围为:
1.对元源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明确其资产价值并按时出具评估报告;
2.能够及时按照管理人要求到西昌现场办公。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审计、资产评估相关资质,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4.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开展审计和评估工作,配合管理人进行财产调查和债权审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承诺最迟在2024年8月2日前,完成对元源公司专项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定稿;
5.可接受垫付前期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审计、评估费用;
6.要求审计、评估机构有三个以上破产项目的审计、评估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鼓励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合作投标,联合投标优先考虑。
四、报名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参与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往审计/评估业绩证明材料;
2. 报价方案(报价应为包干价,审计、评估报价最高均不得超过10万元;除报价外管理人不再支付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其他任何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3.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分工、工作进度安排、预计审计、评估期限等);
4.承诺书(包括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垫付前期费用;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做好审计、评估工作;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等要求;按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5.报名机构认为与审计、评估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并于2024年7月15日17时前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q.com。
五、选定程序
管理人根据参选机构的报价、破产案件实务经验、机构规模、时间安排等综合考虑,择优选聘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并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备选。备选机构将在选聘机构无法胜任工作时直接替代。
六、联系人及电话
管理人联系方式:贾律师185*****720 刘律师:135*****020
西昌市元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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