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浓度检测仪及防爆摄像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氮气浓度检测仪及防爆摄像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氮气浓度检测仪及防爆摄像监控系统
采购比价公告
(2024-JKBSBB-W9017)
一、项目名称:氮气浓度检测仪及防爆摄像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BSBB-W9017
三、项目概况:
氮气浓度检测仪及防爆摄像监控系统采购,详见公告比价文件;项目预算3.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和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公告比价文件获取
报名供应商电话联系获取,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主营范围内)、开户许可证以及下列相关证明材料三种任意一种。
①近一年同类型产品销售合同;
②近一年同类型产品成交通知书和财务款项证明;
③实体经营店照片。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09时30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具体位置电话联系)。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装入档案袋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09时30分
八、报价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过期不予受理。
九、评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7月18日10时00分
(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先生 156*****001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周先生
办公电话: 0579-********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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