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副食品配送商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遴选副食品配送商招标公告第二次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某部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
  • 项目编号:2024-JWEZDQ-F1003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某部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

2

176.97万元

1年

江苏省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结合无锡地区食品市场实际,进行市场调查、充分论证,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设置投标下浮率下限:以无锡市发改委网上公示部分和市场零售询价部分的价格为基准,投标下浮率低于10%的视为无效投标。

3.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确保食品新鲜程度、确保食品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4.其他要求:送货上门的,应按时送达,如出现特殊情况不能送货上门的,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5.本项目拟招两个中标人(两个中标人的比例:5:5),作为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商。

6.第三名作为备用供应商(若第一名或第二名无法按按合同履约,第三名作为替补进行主副食品配送)。

本项目不分包,共选取2家全品类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主副食品配送服务,供货时根据伙食单位需求所有产品均可供应。各品类包括产品为:

  • 主食类;
  • 蔬菜水果-当季各类新鲜蔬菜水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水果;
  • 肉禽蛋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肉类,鸡鸭鹅等禽类,禽蛋;
  • 水产品类-常见鱼虾贝类、水发制品等;
  • 干货调味品类-各类常见干货、油盐酱醋、豆类等;
  • 奶制品类;
  • 其他小食品类。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开标,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

(五)投标人为总公司的,可以使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但不可使用其他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提供由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最近3年(截至开标)至少1个服务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超的全品类主副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九)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自有或租赁库房、冷库,在无锡地区的经营场所(含人员办公、主副食品仓储和分拣场所)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具备承担主副食品供应所需的人员车辆、场地设施,以及分拣配送、冷链仓储、质量检验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对自有种养殖地、仓储设施、物流体系的供应商优先选用。

(十)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

(十一)投标人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投标人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三)投标人近3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十四)投标人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

(十五)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4 年 07 月 11日至 07 月17日(0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5楼招标办)。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现场查看),及装订成册(胶装,未胶装报名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该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4. 截至开标时间,投标企业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6.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标注12位联行号(复印件);

7.《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最近3年(截至开标)至少1个服务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超的全品类主副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9.投标人在无锡地区具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场所租赁合同及对应银行流水或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投标人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2.投标人近3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人提供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说明:以上资料仅供购买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现金交易)。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8月 2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5楼)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5楼)开标室。

八、标前答疑会

2024年 7月 18日9时 00分。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工

电话:0510-********133*****830

传真:0510-********

(二)采购单位:某部

联系人:宋助理

电话:0510-********/198*****257

招标人:某部

2024年07月09日

,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无锡,05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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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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