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行过街天桥工程BOT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哈尔滨市人行过街天桥工程BOT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哈尔滨市人行过街天桥工程BOT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人行过街天桥工程BOT项目”已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人行过街天桥工程BOT项目

2、项目编号:2016-GFCG-098

3、资金性质:社会资本投资

4、投资估算:5座新建天桥建设投资估算约2568万元

5、招标内容:5座新建天桥建设工程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的社会投资人

6、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具体采用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由社会投资人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项目的融资和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并将已完工的7座人行天桥桥体广告经营权(5年期)一并捆绑。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社会投资人对项目进行运营、维护。在特许经营期内,社会投资人通过桥体广告经营获取收益,特许经营期满后,社会投资人将能够保证正常使用的设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

7、项目规模及地点:


序号

地址

1

香坊区文政街四十九中门前的四十九中天桥

2

三环路工大附中门前的工大附中天桥

3

公滨路与木材东街交口处的的公滨路木材街天桥

4

老机场路公交车站处的海宁皮草城天桥

5

哈平路101中学门前的哈平路101中学天桥

8、特许经营期限:已完工的7座人行天桥桥体广告特许经营权5年(固定值),5座新建天桥的桥体广告特许经营权不超过18年(新建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即进入经营期)。

9、计划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1月30日,共91日历天。

10、项目运营维护内容:桥体修缮、照明设施和广告设施保养等维护工作。

11、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桥体广告经营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基本资格条件: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均须具备)。

(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双方均须具备)。

(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自然人,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或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应为二家(个),联合体中至少一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明确其中一方为牵头人)。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申请(以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严禁参与本项目。

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

5、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6、其他资格要求。

(1)自然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申请人须提供自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不低于社会资本投入金额30%的资金证明(证明额度:770万元),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剩余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融资证明;自然人中标后须组建项目公司;

2)参加本次申请前3年内(2013年07月01日-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2)独立法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申请人须提供自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不低于社会资本投入金额30%的资金证明(证明额度:770万元),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剩余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融资证明;(如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参加本次申请前3年内(2013年07月01日-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三家的,可依法调整实施方案选择的采购方式。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申请登记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进行登记。

2、申请人在进行登记时,须携带:

申请人为自然人: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出具的30%的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4)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截图(网上登记截图打印);

申请人为独立法人:

(1)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6)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7)银行出具的30%的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9)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截图(网上登记截图打印);

申请人为联合体:

(1)介绍信(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6)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7)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提供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8)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提供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9)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提供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10)银行出具的30%的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12)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分工及责任等)

(13)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截图(网上登记截图打印,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同时登陆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8003/xwzs!index.action)进行网上申请登记,并持加盖企业公章的网上登记截图进行现场登记,只有通过网上和现场报名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活动。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申请登记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工程招标网及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

联系人:佟龙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

账号:****************7272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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