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0年--2023年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项目遴选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0年--2023年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项目遴选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2023年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专项资金审计项目遴选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将采用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琼中县2020年--2023年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的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部署,现对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按照有关规定,现遴选一家机构帮助我局完成此项目的工作。
二、服务内容、要求及时间
(一)服务内容:对我县2020-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二)服务要求: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起到规范作用。
(三)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
三、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范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费用须控制在20万元以内,各单位填报投标金额范围20万元以内。
四、对参加遴选的公司条件要求
(一)报价函(密封)。
(二)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三)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四)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七)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须提供服务方案。
五、其他业绩材料
实施经验及成功案例:提供2021年01月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
(二)报名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165号县教育局行政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参加本次遴选的公司应按以上报名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一并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逾期不再受理。
七、遴选方式、结果公示及付款方式
(一)遴选方式: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对比,通过对各公司的资信、诚信、工作业绩、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提交教育局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二)结果公示:在琼中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拟选定公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
(三)付款方式:遴选完成后,确定金额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拨付完结。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勋华,联系电话:139*****276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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