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河底镇中心学校关于洛宁县河底镇西原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洛宁县河底镇中心学校关于洛宁县河底镇西原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河底镇西原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由洛阳市财政局以洛财预【2015】6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河底镇中心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洛宁县河底镇中心学校关于洛宁县河底镇西原小学教学楼工程
2.2招标编号:HNJLD-2016-028
2.3项目规模:规划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110.27平方米
2.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工 期:240日历天
2.8预算金额:158.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提供,开具日期为报名期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服务大厅(4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河底镇中心学校
地 址:洛宁县河底镇河底村
联 系 人:李校长 电 话:137*****808
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香山路与通济街交叉口龙盛社区B区西大门右侧1楼东户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
邮 箱:hnjinlida@126.com
招标
|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