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运输车项目3标段二次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运输车项目3标段二次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运输车项目3标段(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运输车项目3标段(二次)已获上级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2024-0601-CG09-3

2、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机动力量核心攻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运输车项目3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5、采购需求:采购22辆轻型运输车;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预算:12.48万元/辆,总预算金额274.56万元。

7、最高限价:12.48万元/辆,总价274.56万元。

8、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3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并验收合格。

9、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量标准:合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制造商(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其他形式组织,具有合法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售后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所投车辆须符合国家及用户有关技术与质量安全标准,若提出的车辆技术要求与国家有关技术与质量标准发生冲突时,均以国家有关技术与质量安全标准为准。

3.3 供应商所投车辆不得受第三方提出、追究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如产生相关法律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交车时须提供车辆办理应急救援车辆牌照所需的全部资料,如车辆无法办理牌照,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4 中标人需提供设计生产流程方案及设计图,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生产1辆样车,经采购人实地检验及反馈完善方案,定型后批量生产其余车辆。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9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相同的,按(1)技术部分、(2)商务部分顺序得分高低进行排序,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上述评审得分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将(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即可),以清晰可辨的PDF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LSZJXMGL@126.com),邮件中内容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平台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平台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070号

联系方式:邵先生、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中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

联系方式:李云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鹏

电话: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工程 森林消防 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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