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伊宁县和平西路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创宁?云熙府二期安防及弱电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伊犁伊宁县和平西路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创宁•云熙府二期)安防及弱电
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JB-2024-11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伊犁伊宁县和平西路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创宁•云熙府二期)安防及弱电配套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85 万元,招标人为伊犁
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防及弱电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伊犁伊宁县和平西路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创宁•云熙府二期)安防及弱电
配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伊犁伊宁县和平西路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创宁•云熙府二期)安防及弱电
配套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具备安防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等级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9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 414 室,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 414 室,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他
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犁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新疆伊犁伊宁
县和平西路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创宁•云熙府二期)安防及弱电配套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
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疆伊犁伊宁县和平西路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创宁•云熙府二期)安防及弱电配套
项目,采购单位为伊犁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算金额约为 85 万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安防及弱电项目(详细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补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项目地点:伊宁县
2.4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合同中约定。
2.5 项目编号:XJJB-2024-11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3 具备安防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安防资质等级证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0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9 日,每日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6:00-
20:00。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楼 413 室,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业务室。磋商文件售价:100 元/本,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2 领取磋商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或有二维码可供查询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证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三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4.3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查实投标人报名提供的资料同磋商公
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有虚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犁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纪检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县
联 系 人:孙磊
电 话:186099953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 1 号商业(413、414 室)
联 系 人: 王 琳
电 话: 18699935081
电子邮件: 6178772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