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第二中学分校微课教室配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新郑市第二中学分校微课教室配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第二中学分校的委托,就新郑市第二中学分校微课教室配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第二中学分校微课教室配套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6)147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5、招标方式:询价

6、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报名企业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可以是制造商或者是由制造商书面的授权代理商。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请认真阅读)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企业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则需要另外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授权)、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等。

3、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 8 月 1 日至 2016年 8 月 5 日17:00止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标书费伍佰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6年 8 月 1 日至 2016年 8 月 5 日17:00止(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标书费缴纳日期:2016年 8 月 1 日至 2016年 8 月 5 日17:00止(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户:****************3430-0004(保证金缴纳账户)

****************3430-0005(标书费缴纳账户)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标书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8 月 10 日10:00(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郑市第二中学分校

联系人:岳先生 电话:135*****80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代理机构: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152*****95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6层10号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 ****-********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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