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中医医院饮用水项目采购公告
隆昌市中医医院饮用水项目采购公告
一、竞选概况
1.采购单位:隆昌市中医医院
2.采购项目名称:饮用水
3.采购项目预算:2万元/年,按实际用量结算。
4.采购年限:3年。
5.物品明细及限价:
序号 | 品牌范围 | 规格范围 | 单价限价(元) |
1 | 农夫山泉、怡宝、乐百氏、娃哈哈 | 500-600ML/瓶 | 1.25 |
2 | 不限品牌 | 16.8-18.9L/桶 | 8.00 |
3 | 冰川时代、怡宝、乐百氏、娃哈哈、全兴 | 16.8-18.9L/桶 | 15.00 |
备注:参选供应商对以上三种规格范围内,每一项品牌选一进行报价。
6.中选方式:最低价中选(最低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评审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认中选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竞选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
2.投标人具有食品或饮用水相关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近一个月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三、服务要求
1.饮用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包装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水源地(或产地)、生产商、产品标准号、保质期等;
2、配送要求: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配送通知后2小时内完成日常配送工作。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配送的,成交供应商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延期配送。(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指定持有健康证明的人员进行配送,如需更换指定人员,需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上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负责合同履行期间的配送人员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负责项目所需产品的运输、配送、桶装水安装等工作,以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所供产品应为最近生产日期,瓶装水送达时间为生产日期3个月内,桶装水送达时间为生产日期1个月内。
7、供应商所配送的产品若因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的报价包含桶装水、材料、人工、配送、税费等其他一切所有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9、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基础款饮水机。
四、竞选文件要求
1.供应商报送的竞选资料、项目报价表须加盖公章。除项目报价表以外的资质文件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并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竞选。
2.竞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须加盖竞选供应商鲜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4.所有竞选文件(包括报价单)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不接受未按要求密封的竞选资料。竞选资料必须齐全,复印件须加盖竞选供应商鲜章。
五、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六、递交竞选文件时间要求
愿意参加竞选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应于2024年7月17日下午15点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至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中路549号,隆昌市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区七楼总务科。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中路549号
邮编:******
组织部门:总务科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方式:135*****142
监督部门:审计科
隆昌市中医医院
2024年7月11日
标签: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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