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人大机关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株洲市荷塘区人大机关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6日至8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和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反馈的3个问题,认真研究整改事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清单,分解落实整改任务,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要求。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整改目标
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把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先后召开机关各委室负责人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扩大),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倒排时间,狠抓落实。
(一)深刻领会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在巡察工作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扩大),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上来,形成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把落实巡察反映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委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委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层层传递压力,落实整改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反馈意见》(株荷巡办发〔2023〕43号)文件要求,根据各委室职责分工,制定《株洲市荷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委室分别认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共33个具体问题,采取“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落实销号”的方式,一抓到底、务实求效。
(三)落实整改措施,注重整改成效。坚持以整改成效检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2023年11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扩大),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共同提高、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坚持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自觉把巡察整改同人大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反馈的问题,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应改尽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有短板
1.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存在不足。一是民生实事项目搞变通。二是满意度测评打折扣。三是民生实事“后半篇”文章没有做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株荷人常发〔2021〕07号《株洲市荷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监督办法》执行。2023年从11月初正式启动征集,且公开征集时间长达1个多月。一方面督促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充分综合考虑广泛性、普惠性、可行性、长效性和注重与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有效衔接的前提下,结合各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本单位2024年拟办民生实事建议事项;另一方面是由各代表团、各代表联络站组织召开座谈会,向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征集建议事项。各途径共汇总民生实事事项50余项。督促区人民政府将征集来的建议事项进行分类、整理、初选,将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关键小事纳入到民生实事备选事项中来,让人民群众成为民生实事事项的决策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形成了围绕“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交通出行、文化惠民、养老助残、城市管理、乡村振兴、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备选民生实事项目。并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及代表座谈会对征集工作和备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和讨论,根据讨论意见补充完善后,已于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初步确定备选项目15个。经区委常委会审定后,再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选出12个候选事项,并提交区六届四次人大会议进行票决。二是准备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听取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票决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将测评结果在大会宣布。三是强化各委室对民生实事的监督催办力度,通过主任会议交办,及时组织各承办部门召开调度会,了解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资金、人员等要素保障问题,确保了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在年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推深做实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差距。一是代表联系群众不经常。二是驻室接待群众走过场。三是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办法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代表法和坚决落实株荷人常办发〔2023〕12号《株洲市荷塘区人大常委会“双联”工作深化年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广泛组织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2023年以代表(联)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20余次,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二是建立完善了代表履职档案盒和相关台账,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微信群宣传、张贴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预告等方式,加大代表驻站接待群众宣传力度。督促镇、街道完成每月驻站接待群众2次,2023年代表联系群众2次以上工作目标,保证了各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平均接待群众50人次以上,2023年全区代表通过进站、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等接待群众1600余人次以上。统一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办理表格式,确保来访群众具体信息与随访群众基本信息的资料完整性。三是将人大代表通过拨打“*****人大代表市长热线”反映问题列入了考核指标,激发代表积极性,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撰写高质量建议等方式,将民意诉求进行收集,将问题反馈给政府及职能部门并进行督办,最大可能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共收集代表建议63件,现已全部办结。
3.信访工作有欠缺。一是制度建设不规范。二是办理跟踪督促不到位。三是影响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新要求,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做好汇报,制定了《株洲市荷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已于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并通过。二是根据涉法涉诉信访件交办、督办工作实践,探索建立“一府一委两院”信访件办理限时回复制,息访反馈机制和承办人员与信访当事人当面沟通、与区委政法委执法督察协调联办等机制,对转办的信访件积极进行全程跟踪督办。2023年以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7件21人,其中,涉法涉诉类信访件12件,其他信访件5件,其中省市人大交办件3件,转交荷塘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9件,转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部门)依法协调处理8件,当场解释答复息访5件,经协调区矛调中心息访息诉1件,都在规定时限内联系信访人进行了处理。三是积极做好信访接访,按照信访排班要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室主任轮流驻区信访局值班接访,同时发挥好代表联系面广的优势,在“三联三问”和驻室接待中,变群众上访为代表下访。2023年以来,在湘华社区、太阳村、上月塘社区等村(社区)都进行了下沉接访。
(二)职责定位不够精准,履职尽责有不足
1.监督效能发挥有欠缺。一是监督精准性不够。二是监督方式单一。三是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实。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借鉴其他地区人大监督工作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各专门委员会业务水平,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精准性。二是严格落实监督法规定,在监督履职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做好汇报,争取区委支持,视具体情况而定,适时采取询问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决定撤职等刚性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三是各专门委员会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要在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代表现场视察等方式开展“回头看”,确保审议意见落实到位,杜绝“一评了之”现象,做实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2.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不足。一是考核办法更新不及时。二是考核不精准。三是对考核工作统筹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省、市对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完成全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同时,根据省、市、区对人大代表最新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人大代表履职考核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株洲市荷塘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大代表履职实行积分管理的办法》,已于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将“*****人大代表市长“热线” “三联三问”、“双联”、打造基层治理先行区等工作有机融入到对代表的考核工作中。二是督促镇、街道加大对代表履职的考核力度,及时将代表的履职积分根据考核标准进行实时更新,并将相应佐证资料进行留档。三是区人大常委会联工委每年年底对各镇、街道考核结果进行收集、审核、评估,将最终的结果将作为代表年度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代表学习培训工作不扎实。一是培训开展不经常。二是培训不扎实。三是培训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开办不少于1期专题培训班。2023年,分三批次组织全体代表到江苏、山东、内蒙等地人大培训基地进行了学习培训。二是按“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分层级、分时段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分类培训。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或列席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各项调研、评议会议等,提高代表政治素养。在对教育、商务等工作进行专项评议时,邀请了多位代表全过程参与。三是组织代表分享履职经验,遴选部分履职积极、工作成效好,总结、表达能力强的市、区代表,在市、区人代会或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或宣传报道,分享履职经验,2023年共计54名市、区代表开展述职。2023年已组织5名市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并进行了评测,各代表(联)组也组织代表向原选区和选民进行了履职报告。
4.“讲好人大故事、讲好代表故事”有差距。一是宣传不经常。二是发布渠道不广。三是宣传重点不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频次,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对接宣传部门,将我区人大工作、优秀经验通过网络媒体多平台发布,将“人大故事、代表故事”讲好,提升人大工作的公众知晓度。2023年以来,在红网、人民之友、学习强国、株洲新闻网、荷塘区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报道40余篇。二是组织对人大代表履职进行考核,从中立标杆、树典型;积极发动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工作人员,在各类代表活动中,收集、整理一批在“双联”、“一区两城”建设、“民生实事”票决事项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代表事迹并及时上报进行推广。
(三)自身建设不够有力,“四个机关”打造有欠缺
1.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题教育相关要求,定期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及时学习领悟、做到知行合一,提升政治理论学习成效。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一是工作激情有减退。二是“一人委”问题没有真正破解。三是专业能力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委室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委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严肃工作纪律,通过学习、督促,强化思想认识,激发进取心,保持进取精神。在组织的关心和支持下,财经委、教科文卫委主任交流调整到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外的民政局、工商联等部门、单位任职。二是已将“一人委”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做好汇报,并向省市人大和区委多次提出建议,争取上级支持,破解难题,强化履职成效。三是从源头出发,在推荐专门委员会委员时充分考虑其专业性。比如在推荐财经委兼职委员时,优先考虑银行、税务等相关从业人员,其中现有兼职委员苏松涛为中国建设银行株洲五建支行行长。强化各专门委员会业务学习培训,通过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工作线上的培训,全方面提升专门委员会人员对人大工作的熟悉和掌握,提升业务能力。
3.基层建设还有差距。一是镇街人大工作者队伍不稳定。二是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本职工作边缘化。三是镇、街人大阵地建设发展不均衡。
整改情况:一是将镇街人大工作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做好汇报,并由党组向区委汇报争取支持,尽量保持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街道工委主任、联络员的相对稳定。二是落实好《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新出台的《湖南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现已将两份条例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并下发各镇、街组织学习,加强镇、街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强化镇、街人大负责人主责主业的履行。三是根据镇、街道的具体情况,按照“五有”标准,通过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制度,统一标牌、室内外布置、群众接待表格模板等方式,加强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其窗口和纽带作用,使代表履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真改实改不够到位,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1.整改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针对反馈提出关于代表履职方面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修订通过了代表履职实行积分管理办法,强化了人大代表履职考核相关要求。
2.整改工作未举一反三。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深化上一轮巡察整改成果,并扎实做好本轮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在本轮整改中,制定完善了信访工作、代表履职管理等制度,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机关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五)关于在巡察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
一是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需进一步规范。二是在贯彻学习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的有关资料方面有欠缺。三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比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2023年全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参照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合理安排2023年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计划,规范学习流程,确保了每月按时开展学习、按要求做到位。二是在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整,做到每次学习传达都有记录。三是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制度,找出风险点,并结合人大实际制定了关于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文件或会议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的情况。
三、巩固整改成果
区委此次巡察是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值得我们深刻反思。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与区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压实整改工作,以最大的努力巩固好此次巡察整改的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区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个聚焦”要求,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指导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务实创新,切实增强整改实效。坚决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务实担当、奋发有为的“精气神”,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任务安排,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和工作思路,抓好自查自纠,对产生的问题,做到责任不落实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问题不见底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此次巡察整改是一次加强党性锤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我们必将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四个机关”建设紧密结合,通过抓实抓牢巡察整改反馈问题的解决,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为高质量推进全区人大各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株洲市荷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2024年1月8日
标签: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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