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产颐和翡翠府G34销售代理-招标
上海地产颐和翡翠府G34销售代理-招标
招标编号:shdc-yhbcf-2024-334
城市公司:上海地产
项目名称:颐和翡翠府
招标内容:G34销售代理
供应商报名分类:销售代理
招标联系人:张琎
招标人联系电话:153*****088
报名截止时间:2024-07-16 15:00:00
项目概况:(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1 招标人的名称:南京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青年路G34项目现场;
1.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琎 153*****088。
(二)项目概况
2.1所在地:南京市溧水区
2.2工程范围:
(1)2024年销售代理招标方案(5个月)
2.3标段:一个标段。
(三)招标新项目的范围、体量、计划工期:
3.1、招标项目的范围:2024年销售代理(5个月)
3.2、计划工期:153日历天。
(四)招标方式、合同计价方式、评标方式、付款方式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2合同计价方:综合单价包干;
4.3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技术标占70%、商务标占30%;
4.4付款方式:
4.4.1结算指标的界定:
月度签约为客户交纳购房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房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4.2结算程序:
(1)乙方每月 3 日前向甲方提报上月销售代理费申请支付文件(包括上月完成签约金额明细表、月基础费用明细、销售提佣表、完成销售回款凭证、月度代理费结算单等);
(2)甲方于每月 10 日前对收到的销售代理费申请支付文件予以审核并告知乙方审核结果。经甲方审核代理费用有异议的,甲方将于每月_20_日前与乙方共同进行核对并最终确认销售代理费,甲方将在销售代理费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经其确认的销售代理费。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之前【7】个工作日出具等额的正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若因此造成甲方未付款,未付款期间,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工作。
(3)就乙方代理销售的客户,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合同11.2条款销售代理费外,将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乙方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与甲方核对本合同期限内完成回款金额,双方无异议后,甲方按照11.2条的计算原则确定对应的代理佣金比例。100%全额回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在扣除本合同期限内已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费及交房配合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销售代理费;如甲方最终应付的销售代理费少于甲方已付基础销售代理的,乙方应于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将甲方多付的销售代理费一次返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按甲方多付代理费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补偿。
(五)报名方式及网址:
5.1报名方式:北大资源电子招采平台
5.2网址:http://zyzbcg.pkurg.com/#/
资格入围条件:资格入围条件: 1、企业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备查);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承接过2个(含)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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