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云南交投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食材食品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42903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交投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食材食品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云南交投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及周边餐饮服务项目食品食材; (002)大理州及周边餐饮服务项目食品食
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市及周边餐饮服务项目食品食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3 每标段服务人员与配送车辆要求:项目负责人 1 名,负责本项目所有工作的统筹和安
排;至少 4 辆配送车辆和 4 名配送人员。
注意:1 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配送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健康证、无
犯罪证明;2 标段拟派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健康证、无犯罪
证明。自有配送车辆提供行驶证(行驶证载明的所有人须为投标人),非自有配送车辆提供
行驶证和投标人与车辆所有人的租车合同(协议)。
3.1.4 合同履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供货、配送和售
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和说明。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 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
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3.1.6 税收和社保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 2024 年 1 月
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期间(费款
所属时期)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
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2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7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
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食品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3.1.8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②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
冻结、破产等状态,未有正在诉讼案件或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不影响其在本项目的投
标资格和中标履约。
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
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以上信息由招标代理在评标现场进行查询并
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④拟派人员信誉要求:拟派人员须由投标人提供信用承诺及配送安全责任承诺并加盖公章,
且拟派人员个人需提供个人承诺函,亲笔签名后加盖投标人公章。
3.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0 其他要求: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 2022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
通知》(财办库〔2022〕54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
品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2〕3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地方预算单位对脱贫地区农副产
品预留采购份额,预留份额将不从中标人处采购,投标人需完全响应上述要求。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
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
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002 大理州及周边餐饮服务项目食品食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3 每标段服务人员与配送车辆要求:项目负责人 1 名,负责本项目所有工作的统筹和安
排;至少 4 辆配送车辆和 4 名配送人员。
注意:1 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配送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健康证、无
犯罪证明;2 标段拟派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健康证、无犯罪
证明。自有配送车辆提供行驶证(行驶证载明的所有人须为投标人),非自有配送车辆提供
行驶证和投标人与车辆所有人的租车合同(协议)。
3.1.4 合同履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供货、配送和售
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和说明。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 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
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3.1.6 税收和社保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 2024 年 1 月
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期间(费款
所属时期)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
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2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7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
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食品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3.1.8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②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
冻结、破产等状态,未有正在诉讼案件或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不影响其在本项目的投
标资格和中标履约。
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
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以上信息由招标代理在评标现场进行查询并
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④拟派人员信誉要求:拟派人员须由投标人提供信用承诺及配送安全责任承诺并加盖公章,
且拟派人员个人需提供个人承诺函,亲笔签名后加盖投标人公章。
3.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0 其他要求: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 2022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
通知》(财办库〔2022〕54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
品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2〕3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地方预算单位对脱贫地区农副产
品预留采购份额,预留份额将不从中标人处采购,投标人需完全响应上述要求。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
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
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时)。4.2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止,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节
假日除外)。4.4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若邮件获取,请将现场获取招标
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3253707011@qq.com),并在正文备注 XX 单位,
获取 XX 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获取资料后会及
时处理,将文件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
另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编号“24290320”,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获取无效等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时仅接受公对公汇款)。文件费电子发票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
员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
七、其他
云南交投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食材食品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交投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食材食品招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
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交投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食材食品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GXTC-C-24290320。
2.3 招标范围:2024-2026 年食材食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肉类、家禽类、冻品类、水产品类、
粮油类、调料类、蛋制品类、米面豆制品类、乳制品类、果蔬类、熟食类、腊制品类、预包
装食品类(含饮品等)等类别,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配送时间及地点:接招标人订单后,根据订单的品种、数量、规格等要求,按时、按质、
按量、按指定地点送货上门。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由招标人对中标
人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再续
签下一年度合同。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确保食材食品满足招标文件和
招标人要求,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2.7 项目预算:1 标段约 900 万元/年;2 标段约 600 万元/年。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采购内容
1 标段 昆明市及周边餐饮服务项目食品食材 包括但不限于肉类、家禽类、冻品类、水产品
类、粮油类、调料类、蛋制品类、米面豆制品类、乳制品类、果蔬类、熟食类、腊制品类、
预包装食品类(含饮品等)等类别。
2 标段 大理州及周边餐饮服务项目食品食材 包括但不限于肉类、家禽类、冻品类、水产品
类、粮油类、调料类、蛋制品类、米面豆制品类、乳制品类、果蔬类、熟食类、腊制品类、
预包装食品类(含饮品等)等类别。
特别说明:
①每标段确定 1 家中标人,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外,投标人可就一个或两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投标人在一个标段中标。
②本项目招标人对各标段均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3 每标段服务人员与配送车辆要求:项目负责人 1 名,负责本项目所有工作的统筹和安
排;至少 4 辆配送车辆和 4 名配送人员。
注意:1 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配送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健康证、无
犯罪证明;2 标段拟派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健康证、无犯罪
证明。自有配送车辆提供行驶证(行驶证载明的所有人须为投标人),非自有配送车辆提供
行驶证和投标人与车辆所有人的租车合同(协议)。
3.1.4 合同履行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供货、配送和售
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函和说明。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 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
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3.1.6 税收和社保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 2024 年 1 月
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期间(费款
所属时期)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
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2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7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
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食品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3.1.8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②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
冻结、破产等状态,未有正在诉讼案件或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不影响其在本项目的投
标资格和中标履约。
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
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以上信息由招标代理在评标现场进行查询并
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④拟派人员信誉要求:拟派人员须由投标人提供信用承诺及配送安全责任承诺并加盖公章,
且拟派人员个人需提供个人承诺函,亲笔签名后加盖投标人公章。
3.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0 其他要求: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 2022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
通知》(财办库〔2022〕54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
品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2〕3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地方预算单位对脱贫地区农副产
品预留采购份额,预留份额将不从中标人处采购,投标人需完全响应上述要求。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
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
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
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
委托代理人获取时)。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止,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4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若邮件获取,请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
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3253707011@qq.com),并在正文备注 XX 单位,获取 XX 项目,
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获取资料后会及时处理,将文件
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另请投标人在
汇款时务必注明编号“24290320”,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获取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汇款时仅接受公对公汇款)。文件费电子发票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发送至投标
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1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届时请参加投
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
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
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
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交投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 495 号交投大厦 814 室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云南分公司)
联系人:杨汝林、许泽钿、谢凡、杨茹砚
联系电话:0871-68334060
邮箱:3253707011@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交投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交投集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 495 号交投大厦 814 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 A5 地块 B 座 28 楼 2808 室(云南分公司)
联 系 人: 杨汝林、许泽钿、谢凡、杨茹砚
电 话: 0871-68334060
电子邮件: 32537070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